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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0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月18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因公务原因,董事彭进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Tieer Gu(顾铁)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高永岗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事项的议案》

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继续聚焦高附加值、 快速成长的市场热点应用领域,优化各业务比重,加大对先进技术的投入,计划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60亿元,主要用于产能扩充、研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任一时点所有已购买生效但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签署人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全票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与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力先生回避表决。

(2)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回避表决。

(3)与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彭进先生回避表决。

(4)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彭进先生回避表决。

(5)与江阴市东信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国际”)运营能力,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偿还融资等资金需求,拟以自筹资金向其增资美元2.9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长电国际注册资本总额为美元5.38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决定在江阴市长山路78号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0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性提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可能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性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有已购买生效但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得超过50亿元人民币。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包括本币和外币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仅用于购买365天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货币资金。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签署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运营副总裁负责组织资金运营部具体实施。公司资金运营部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财务部门须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用于银行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06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预计情况,关联董事郑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预计情况,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与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预计情况,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彭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预计情况,关联董事彭进先生回避表决;与江阴市东信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预计情况,无关联董事,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具体数据以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绍兴”)成立于2019年11月25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和系统集成产品的生产制造、测试和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和系统集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关联自然人吴宏鲲先生、郑力先生(过去12个月内)在长电绍兴担任董事,长电绍兴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2、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上海”)成立于2000年12月21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244,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针测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过去12个月,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国际上海担任执行董事,自2024年9月起,中芯国际上海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3、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芯半导体”)成立于2008年7月17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软件的研发、制作,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关联自然人彭进先生在灿芯半导体担任董事,灿芯半导体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4、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季丰电子”)成立于2008年7月7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人民币11,558.6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量技术服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关联自然人周子学先生在季丰电子担任董事,过去12个月,周子学先生担任我公司董事长,自2024年3月起,季丰电子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5、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宁波”)成立于2016年10月14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注册资本人民币473,304.347718万元,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集成电路相关产品、光掩膜的开发、设计、测试、技术服务、销售及制造;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过去12个月,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宁波担任董事长,自2023年10月起,中芯宁波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6、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北京”)成立于2002年7月25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100,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制造、针测及测试、光掩膜制造;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测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过去12个月,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国际北京担任执行董事,自2024年9月起,中芯国际北京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7、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北方北京”)成立于2013年7月12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480,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制造(含线宽28纳米及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制造)、针测及测试、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关联自然人彭进先生、高永岗先生(过去12个月内)在中芯北方北京担任董事,中芯北方北京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8、江阴市东信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设备”)成立于2003年6月20日,注册地为江苏省,注册资本人民币818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关联自然人徐玲红女士配偶张伟先生担任东信设备执行董事、总经理,东信设备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9、江阴新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基电子”)成立于2001年3月14日,注册地为江苏省,注册资本人民币2,977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过去12个月,关联自然人罗宏伟先生、吴宏鲲先生在新基电子担任董事,自2023年2月起,新基电子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以往经营合作过程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中芯北方北京、灿芯半导体、长电绍兴、季丰电子、东信设备、中芯国际上海、中芯国际北京、中芯宁波、新基电子之间的关联采购和销售,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及公司一般定价原则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

2、长电绍兴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房屋、设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长电绍兴租赁设备,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及公司一般定价原则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及公司一般定价原则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是积极、有益的。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0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8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林桂凤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事后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0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D3二楼会议室(江阴市长山路7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5日

至2024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和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于2023年10月28日和2024年1月19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后续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0-86856061

2、传真:0510-86199179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中路275号

5、邮政编码:214431

6、电子信箱:IR@jcetglobal.com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