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4-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事项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及审查后,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潘灵永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意见

潘灵永先生为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机械电子工程。经潘灵永先生申报并通过多种方式查询,确认潘灵永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提名委员会认为,潘灵永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潘灵永先生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多年以来一直在公司担任重要岗位,具有多年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工作经验,将其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和新产业突破。

二、备查文件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意见;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潘灵永先生简历

潘灵永,男,汉族,1984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博士研究生。潘灵永先生历任石化机械研究院基础研究所机械设计分析专家、所长;石化机械研究院副院长;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化机械研究院院长;石化机械科技质量部经理;石化机械氢能装备分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石化机械氢能装备分公司总经理。

潘灵永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潘灵永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潘灵永先生持有石化机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15%。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4年1月18日通过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及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潘灵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