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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照公募基金运作)2023年第四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4-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旗下的已完成合同变更生效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照公募运作)如下:

1、广发资管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广发资管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广发资管平衡精选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

7、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广发资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广发资管盛世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广发资管弘利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2、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12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01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fam.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75)咨询。

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