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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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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5版)

2024-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由于该方案为初步方案,尚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备案及提交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核准,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申请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或调整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发行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方面:高效电池海外产能建设,海外市场拓展及海外销售运营体系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

具体发行规模确定以后,如出现募集资金不足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如出现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募集资金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进行调整,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经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批准的 H 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为兼顾现有股东和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本次发行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适用)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本公司未能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则届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对公司已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基于本次发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等境内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制定《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次审议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将作为《公司章程(草案)》的附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及监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实际情况,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其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作为《公司章程(草案)》的附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及《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发行之目的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张涛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监事会同意提名林彩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筹划发行H股股票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年来,光伏产业链成本持续下行,光伏电池技术持续进步,光伏发电转换效率不断提高,光伏凭借高性价优势已成为全球新能源的主力发电模式,海外光伏应用市场迅速发展。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光伏电池行业领先企业,为适应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趋势,满足全球市场客户需求,公司计划布局海外产能,推进国际化战略,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升国际品牌形象以及综合竞争力。

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效电池海外产能建设,海外市场拓展及海外销售运营体系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结合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18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核,本次发行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并上市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月19日,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考虑到德勤在H股发行并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德勤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德勤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行,属于德勤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位于香港金钟道 88号太古广场一期35楼,经营范围为审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风险管理以及税务服务等。

2、业务规模

截至2022年度,德勤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光伏能源、制造业、物流和邮政业、互联网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信、传媒及娱乐行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房地产业以及金融服务业等。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近三年,德勤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自2020 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德勤每年进行独立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德勤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德勤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审计机构选聘评审文件,对德勤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解,认为德勤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德勤为公司H股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聘任德勤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审计机构的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张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亮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亮: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2006年11月至2013年5月,担任相理士国际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和投资部副总经理;2013年5至2014年6月,担任深圳金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担任深圳市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担任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于2017年9月至2021年2月,重新加入并担任董事会秘书;2019年11月至2021年11月,担任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之替任人;2015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以创始人的身份担任港陆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首席技术官和首席财务官;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担任苏州润心首席财务官;2021年3月至今,担任苏州润迈德首席财务官;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润迈德医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兼联席公司秘书。

张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增补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涛先生的辞职报告,张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张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张涛先生辞任后,监事会人数少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张涛先生的辞任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在辞职生效之前,张涛先生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张涛先生在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恪尽职守,严谨务实,勤勉尽责。在此,公司及监事会对张涛先生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上述张涛先生请辞事项,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林彩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彩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9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彩英,女,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9月-1999年4月任苏州制氧机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吴县制氧机厂)综合统计,负责结算中心的工作;1999年4月-2000年9月任苏州新金龙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2000年10月-2001年9月任苏州东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员,负责财务审计;2001年10月-2006年10月任苏州市苏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部主任,负责财务审计;2006年10月-2015年10月任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部主任,负责财务审计;2015年11月至今任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部主任,负责财务审计。

林彩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其有不适宜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