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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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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2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长宁大道与宁西路交口西北角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7日

至2024年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长宁大道与宁西路交口西北角办公楼4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2月5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长宁大道与宁西路交口西北角办公楼4楼

邮政编码:231201

联系电话:0551-65771661

联系人:吴江、张辰辰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健益女士、王广敬先生、杨勇光先生、孙刚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王冠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韦邦国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课程的学习;王冠中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课程的学习。上述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黄连海先生、江永宣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项。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玉兰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前,将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健益女士,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至2008年6月,历任美的集团厨具事业部营销管理专员、饮水设备事业部绩效管理主任专员、整体厨卫事业部人力资源经理、整体厨卫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总监;2008年6月至2010年5月,任佛山市顺德区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营运与人力资源总监;2010年5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健益女士直接持有9,739,75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206%,李健益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广敬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6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营销部门销售专员、销售经理、销售部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非汽车材料事业部销售总监;2017年11月至2023年10月,历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汽车材料事业部销售总监、新市场材料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广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广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勇光先生,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3年3月,历任美的集团电机事业部会计、成本经理、派驻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任阿波罗(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任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年1月至今,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勇光先生直接持有913,11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988%,杨勇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刚伟先生,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3月至2017年12月,历任陶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化学弹性体、电线电缆部门高级研发工程师;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塞拉尼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技术与创新部门亚太区产品线技术负责人;2020年1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孙刚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832股股份,孙刚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韦邦国先生,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87年7月至1994年7月,任安徽省建工集团丽达装饰公司总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07年7月,任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7月至2014年7月,任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长;2014年7月至2023年10月,历任安徽省安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审计长。目前还担任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韦邦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韦邦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大林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今,历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安徽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暨管理合伙人。目前还担任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大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大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冠中先生,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至1985年9月,任合肥工业大学助教。1988年4月至今,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在日本东京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台湾成功大学作为访问学者、研究助理、客座教授等进行工作;2012年1月至2019年7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学院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冠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冠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三: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连海先生,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6月至2008年5月,任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8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7年11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22年12月起,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连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连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江永宣女士,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资福利主任专员;2019年1月至2022年10月,历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经理、部长;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会通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运与人力资源中心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永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江永宣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黄连海先生、江永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核查,黄连海先生、江永宣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股份”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海先生因工作职务调整将不再直接参与公司具体研发工作,改为担任公司汽车行业营销部总监。基于周海先生工作职责发生变化,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周海先生的岗位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 公司结合孙刚伟先生、郑伟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及发挥的作用等因素,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具体情况

因工作职务调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海先生不再直接参与公司具体研发工作,改为担任公司汽车行业营销部总监。基于周海先生工作职责发生变化,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周海,男,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6月至2017年11月,历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材料开发工程师、材料开发主任工程师、创新材料开发部部长;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历任公司创新材料开发部部长、汽车通用材料研发部部长、技术中心汽车研发部总监、研发中心副总监、创新与市场部总监;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汽车行业营销部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3,1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周海先生任职期间主要负责汽车领域改性材料技术的研发工作。目前主要参与的在研项目包括“高耐热PMMA/ASA合金材料的技术开发”和“格栅专用ASA材料的技术研发”,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安排,目前公司上述产品研发项目的技术人员还包括公司其他多名研发人员。周海先生的职务调整不会影响上述项目的推进与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海先生参与研究并获得授权专利35项,均为与公司其他研发人员共同研发,均为非单一发明人。上述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周海先生签署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与解除劳动关系后,均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等相关信息,严禁对任何第三人泄露已掌握、获知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周海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结合孙刚伟先生、郑伟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及发挥的作用等因素,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新增认定孙刚伟先生、郑伟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简历如下:

(一)孙刚伟先生

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3月至2017年12月,历任陶氏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弹性体、电线电缆部门高级研发工程师;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塞拉尼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技术与创新部门亚太区产品线技术负责人;2020年1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孙刚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832股股份,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郑伟先生

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通用电气(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技术员;2008年8月至2011年9月,任科腾聚合物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技术员;2011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2014年5月至2020年4月,任山东广垠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郑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并培养了一支年轻高效、富有奋斗精神和创造力的研发团队。公司技术团队涵盖了高分子材料、高分子物理、材料工程、化学工艺、自动化控制、模具成型等专业领域。团队成员各司其责并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

过去三年内,公司研发技术人员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研发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为214人、216人及224人。周海先生的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6人,具体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周海先生工作职务调整后,其负责的工作交由核心技术人员闫溥先生负责,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

目前,公司研发部门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部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未来公司也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会通股份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周海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工作交由闫溥先生负责,且周海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周海先生的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周海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的发明人,且其已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周海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此次职务调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周海先生的职务调整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变更注册资本、《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及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本变化及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发行的“会通转债”自2023年6月12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会通转债”累计有人民币1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071股。

据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由459,283,632股增加至459,284,703股,注册资本应由45,928.3632万元增加至45,928.4703万元。公司拟根据前述股本变化情况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内部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并实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其中《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修订后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文件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李玉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玉兰女士,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5年11月,任新疆都市报社记者、编辑;2006年4月至2010年4月,任佛山市顺德区百年同创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专员;2010年5月至2012年3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文化行政主任专员;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合肥市百年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2013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合肥会通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监事;2017年11月至今,历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文化行政经理,并任职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玉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玉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