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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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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4-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4-004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4年1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核,决定提名鞠玲女士、胡铭先生、宛三林先生、王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石义彬先生、王敏女士、沈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会议以逐人表决方式通过:

1、关于选举鞠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选举胡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选举宛三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选举王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选举石义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选举王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选举沈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上述候选人也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鞠玲女士,40岁,硕士学历。曾任职于武汉市建筑设计院、武汉市规划信息中心、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鞠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胡铭先生,45岁,硕士学历。曾任职于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上市办公室、重点项目办公室)部长。

胡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宛三林先生,49岁,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宛三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王睿先生,43岁,硕士学历。曾任职于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

石义彬先生,69岁,博士学历。历任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全国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国家“马工程”“西方传播学理论评析”首席专家,中国新闻传播学会副会长,武汉动漫协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石义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王敏女士,49岁,博士学历。历任国家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财务审计处科员。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副教授)。

王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沈超先生,61岁,本科学历。历任湖北电视剧制作中心编剧、艺委会秘书长、副主任、湖北电影制片厂副总经理、湖北电视剧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北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湖北省电视剧制作协会秘书长、湖北省广播电视局专家组成员。

沈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4-005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4年1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监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杨洋先生、邹利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会议以逐人表决方式通过:

1、关于选举杨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选举邹利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认为:

1、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上述候选人也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公司监事的职责要求。

2、为审议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该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3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洋先生,42岁,本科学历。现任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杨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邹利女士,34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湖北联投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创研运营部计划考核经理。现任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内审法务部部长助理。

邹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4-006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以及部分

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的辞职情况

2024年1月22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戴正清先生、曹龙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杨汉明先生、戴正清先生、曹龙先生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杨汉明先生、戴正清先生、曹龙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汉明先生、戴正清先生、曹龙先生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杨汉明先生、戴正清先生、曹龙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职务中的职责。

杨汉明先生、戴正清先生、曹龙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杨汉明先生、戴正清先生、曹龙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的辞职情况

2024年1月22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雷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雷先生仍将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雷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王雷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监事的辞职情况

2024年1月22日,公司监事张浩先生、刘良俊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监事,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张浩先生、刘良俊先生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张浩先生、刘良俊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少于三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浩先生、刘良俊先生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张浩先生、刘良俊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张浩先生、刘良俊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及相关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张浩先生、刘良俊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4-007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部分

成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22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雷先生;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戴正清先生、曹龙先生;监事张浩先生、刘良俊分别向公司提出辞去相关职务的申请,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推荐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如下变更:

一、董事会成员变更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决定提名鞠玲女士、胡铭先生、宛三林先生、王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石义彬先生、王敏女士、沈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独立董事之前,原申请离任董事、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石义彬先生、王敏女士、沈超先生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上述候选人也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二、监事会成员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公司同意提名杨洋先生、邹利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原申请离任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4-008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订《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修订条款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生效(修改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4-009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7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7日

至2024年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1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办理登记手续。相关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2月2日、2月5日 9:00-16:00 时

(三)登记地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

(二)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三)联系电话:027-87115482 传真:027-87115487

(四)邮箱:fwq_ddmc@sina.com

(五)联系人:方玮琦

(六)邮编:430200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