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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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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月18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1 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 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 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各部门职能职责,以合规管理与风险管控为导向,强化对子企业监督管理和差异化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调整组织机构(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详见2024年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2 日

附件: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图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情况

(一)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

1、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

2、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3、授信品种:国内非融资性保函(保证金比例20%)。

4、担保方式:信用。

5、借款目的:补充流动资金。

6、授信主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

1、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

2、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3、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4.4%)。

4、担保方式:信用。

5、借款目的:日常经营周转或置换他行合规流动资金贷款。

6、授信主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三)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

1、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

2、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3、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4.1%)。

4、担保方式:信用。

5、借款目的:补充流动资金。

6、授信主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四)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

1、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

2、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

3、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4.8%)。

4、担保方式:公司以自有资产作为抵押,与成都农商银行签署抵押合同,以担保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债务,抵押期限为六年。抵押物情况如下:

为公司自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川(2020)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01343号,土地面积209659.8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5839.2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川(2020)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01344号,土地面积268149.4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5034.97平方米】,根据九鼎价值确认(2023)0447号《房地产抵押估计价值确认书》,上述抵押物在基准日2023年8月24日的评估总价为49,628.66万元。

5、借款目的:企业运营支出及置换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6、授信主体: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上述四笔融资业务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024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能有效缓解公司融资压力,增强流动性,提高融资效率,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雅江县晟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江晟天”)拟使用自有资金向雅江县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雅江教体局”)指定的“雅江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发展基金账户”捐赠现金50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提升教学质量,振兴乡村教育,促进雅江县教育事业发展。

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捐赠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捐赠对象基本情况

组织名称:雅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陈银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3325008990205N

住所:雅江县解放街

业务范围:雅江县教育和体育改革政策、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和体育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监督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等。

雅江教体局不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雅江教体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捐款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积极践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助力雅江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本次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为雅江晟天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年22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2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7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31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02),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需逐项表决的议案:提案1.0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2月5日 8:3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4年2月5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