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石化油服 证券简称:600871 公告编号:临2024-002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期被担保人涉及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合营公司DS Servicios Petroleros,S.A. de C.V. (DS石油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西哥DS公司”),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 本期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及累计担保余额:公司2023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履约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55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4.47亿元。
● 本期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除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的另一方股东DIAVAZ DEP,S.A.P.I. de C.V.(一家根据墨西哥法律注册成立的当地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油气勘探与开发,以下简称“DIAVAZ”)于2022年6月17日就本公司提供的合营公司履约担保出具了50%担保额的单边保证函外,其余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期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39%;本期部分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29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80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亿元,以及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2年度授权担保期限”)。2022年5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2023年3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0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亿元,以及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3年度授权担保期限”)。2023年6月6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08)、《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2-014)、《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3-004)及《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3-009)。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日常经营及满足墨西哥EBANO项目的需要,公司分别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对外担保最高限额内,经履行内部控制规定的相关程序,公司2023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履约担保而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3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4.4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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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本公司对墨西哥DS公司的有关担保金额涉及外币,系按2023年12月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0827元折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授信担保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分别于2022年度授权担保期限内、2023年度授权担保期限内签署的截至2023年末尚在有效期内的授信担保协议,包括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境内银行、道达尔乌干达B.V.公司、南非标准银行、境外国家石油公司及商业银行等签署的《财务公司授信合同》、《盛骏投资公司授信合同》、《融资额度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原乌干达钻井项目以及下套(油)管和打捞服务项目合同》、《乌干达阿尔伯特湖盆地Tilenga区块开发EPSCC项目合同》、《ARCHER DLS公司3000马力钻机134机组租赁合同》、《授信协议》等,主要条款概述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3-010)、《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3-027)。
(二)全资子公司履约担保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分别于2022年度授权担保期限内、2023年度授权担保期限内签署的截至2023年末尚在有效期内的履约担保协议,包括与道达尔乌干达B.V.公司、境外国家石油公司及商业银行等签署的《中原乌干达钻井项目以及下套(油)管和打捞服务项目合同》、《乌干达阿尔伯特湖盆地Tilenga区块开发EPSCC项目合同》、《ARCHER DLS公司3000马力钻机134机组租赁合同》、《母公司担保协议》等,主要条款概述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3-010)、《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3-027)。
(三)合营公司履约担保
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同意在2022年度授权担保期限内为墨西哥DS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2022年6月17日,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墨西哥国家油气委员会(作为受益人)订立了担保协议,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前述履约担保事项在2023年度授权担保期限内延续。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的另一方股东DIAVAZ于2022年6月17日就本公司提供的合营公司履约担保出具了50%担保额的单边保证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反担保事项持续有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及履约担保有利于为公司业务,尤其是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墨西哥DS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与DIAVAZ成立之合营公司,主要从事油气勘探与开发业务,负责墨西哥EBANO油田的开发、生产及维护。本公司为墨西哥DS公司提供合营公司履约担保是为了满足EBANO油田开发、生产及维护的项目需要,有助于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并促进本公司在墨西哥业务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扩大本公司国际市场的规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授信担保余额及履约担保余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80.57亿元及人民币94.43亿元,公司为合营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余额为2.75亿美元。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均未超过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所批准之相关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约为人民币294.47亿元,本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零,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附件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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