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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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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01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8名董事均以书面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和美”)向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美牧业”)提供8,000万有息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和美牧业运营所需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进行滚动使用。

同意山东和美与和美牧业签署《借款协议》;为担保《借款协议》的履行,和美牧业股东山东和润农牧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和美牧业21%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山东和美,同意山东和美与山东和润农牧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协议》。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3,2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01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下午14时1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书面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文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3,2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01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股东(含新增,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拟以现金形式对部分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每一注册资本1元。增资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1)子公司原股东进行增资,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持股比例不变:

(2)子公司新股东增资,原股东自愿放弃优先认购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注:珠海美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持有的仁化美神养殖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给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增资后股权结构尚未考虑以上工商变更因素。

2、本次子公司股东对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目标公司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促使子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后,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截至目前,本次增资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01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3,2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0号)核准,截至 2022年12 月5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9,619,299.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12,479,228.5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2] 46180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4 号)同意注册,截至2023年9月11日止,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7.00元,扣减承销、保荐、律师、审计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991,294.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9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1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45625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4年1月16日,公司有7个存放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2、截至2024年1月16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2,797.2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69,213.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8,25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4年1月16日,公司有5个存放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2、截至2024年1月16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43.1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9,149.6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尚未使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9,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4年3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4年1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93,2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3,2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LPR)3.4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217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3,25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3,2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01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人神”)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和美”)对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美牧业”)提供财务资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本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3、资助期限:资助额度可以在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进行滚动使用;在额度内的每笔借款期限根据和美牧业具体每笔实际借款期限确定。

4、资金来源:山东和美自有资金

5、借款利率:按照借款当月山东和美实际银行贷款综合平均利率+年利率百分之一计算。(例:本月山东和美实际贷款利率为年息5.25%,那和美牧业支付借款利率为=5.25%+1%)

6、借款偿还:和美牧业应在每笔借款期限届满当日,一次性将借款本金汇入山东和美账号,利息按月支付。和美牧业也可提前还款,利息按照和美牧业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7、还款保证:

和美牧业股东山东和润农牧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和美牧业21%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8、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专项用于和美牧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二、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美牧业与山东和美在肉禽产业链存在协同作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带动山东和美饲料销量增长,提升山东和美的经营效益。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6931140933

(4)成立日期:2009年7月31日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崔侃

(7)注册地址:惠民县城工业路159号

(8)经营范围:饲料购销;禽肉制品分割加工、冷藏、销售;肉鸡肉鸭孵化、养殖、收购、屠宰;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购销;兽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2、与公司的关系:和美牧业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023年至今,山东和美尚未向和美牧业提供财务资助。

3、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4、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和美牧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和美牧业股东山东和润农牧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和美牧业21%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故和美牧业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向山东和美提供相应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条款

山东和美、和美牧业于2024年1月22日签署了《借款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出借人: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财务资助的方式、期限、金额、利息、资金用途、担保措施详见本公告“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3、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成立,各自内部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风险防范措施

1、和美牧业股东山东和润农牧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和美牧业21%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担保方山东和润农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2MA3R8RML64

(2)法定代表人:郭维光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9日

(5)注册资本:2,000万

(6)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梧桐二路77号滨州市隆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7)经营范围:畜禽养殖(仅限分公司经营);饲料的加工、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和美牧业与山东和美在肉禽产业链存在协同作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带动山东和美饲料销量增长,提升山东和美的经营效益。

本次财务资助由和美牧业股东山东和润农牧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和美牧业21%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可以降低违约风险,项目风险可控,同时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山东和美的饲料销售。

本次对外财务资助用途清楚,本金安全有较好的保证,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该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子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方已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4年1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已审批金额14,5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3%;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3,31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9%,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