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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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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刘大成、王竞达、曹跃云、孙蓟沙,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租赁子公司武汉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园区二期工程场地变更至中电华瑞新的自有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Ⅱ区(七期)B-3栋3层02、03室”。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开拓新能源汽车配套市场,增强大客户营销能力,优化体系建设,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全资控股子公司海南王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王子投资”)与广东泽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泽杉”)合资设立深圳启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启东”),深圳启东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海南王子投资与广东泽杉分别持有股权比例为70%、30%。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拟设立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外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新能源、消费电子、家电等产业配套周边材料市场,拓展海外供应链,推进全球化战略,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栢兴科技”)、WANGZI(THAILAND) CO., LTD.(中文名:王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泰国王子”)和深圳市创想环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想”)与自然人胡继承、廖仲和和吕建明,以总投资额2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在泰国共同设立子公司泰国天泰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泰国属地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泰国天泰”)。拟设立的子公司初期注册资本为500万泰铢(待投资款到账后,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00万美元),栢兴科技、泰国王子、深圳创想、胡继承、廖仲和、吕建明分别持有股权比例为51%、30%、16%、1%、1%和1%。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泰国天泰设立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4年1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上午11时0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分别为任兰洞、李智、匡光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9,425,0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125,801.9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211,463.7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914,338.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8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517号)。

上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清风路以北,光谷三路以西”,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Ⅱ区(七期)B-3栋3层02、03室”。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原因

根据“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瑞”)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其优化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的需求,本次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将由租赁子公司武汉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王子”)自有园区二期工程场地变更至中电华瑞新的自有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Ⅱ区(七期)B-3栋3层02、03室”。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经营发展需要。

除此之外,公司募投项目无其他变更。本次实施地点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或备案程序。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进而对原定规划进行合理调整。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湖北省武汉市清风路以北,光谷三路以西”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Ⅱ区(七期)B-3栋3层02、03室”。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进一步开拓新能源汽车配套市场,增强大客户营销能力,优化体系建设,公司拟通过全资控股子公司海南王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王子投资”)与广东泽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泽杉”)合资设立深圳启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启东”),深圳启东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海南王子投资与广东泽杉分别持有股权比例为70%、30%。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拟设立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一)海南王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4MA77PEAC2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大道266号创业孵化中心A楼5层A20-447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30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南王子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泽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0MA51GBK01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八路2号豪威科技大厦2117

法定代表人:谢银慧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销售:电子产品及配件、电路板、显示屏、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及配件、智能穿戴产品、VR产品、无人机、机电产品、汽车及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智能家居产品、音响设备、仪表、安防产品、太阳能产品及配件、晶硅薄膜、橡胶制品、纺织品、服装服饰;医疗器械销售;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东泽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海南王子投资和广东泽杉的自有资金。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启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兰洞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研发与生产;研发、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塑料包装材料、农用塑料薄膜、热收缩膜、无纺布;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原料及辅料;专利技术转让,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仪器仪表的销售;贸易代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上述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南王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泽杉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资公司概况

以上合资公司信息最终以工商审批通过的信息为准。

(二)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1、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一览表如下:

2、各方同意,各股东在认缴期限内,按各自认缴出资金额同比例同时全额或分期缴纳到位。

3、在上述认缴出资额全部实缴完毕后,若合资公司今后出现运营资金不足的情况,甲方或甲方所属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集团”)可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甲方认缴出资额(140万元人民币)。凡由甲方或甲方集团提供的借款,按甲方集团统一资金结算制度结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的周期、借款的利息与利息的结算时间(且当年利息当年结算完毕)等。

上述借款额度用完后,合资公司运营资金仍不足的,甲乙双方则须按各自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同比例提供借款或增加投资。若一方不同意以货币方式同比例提供借款或增加投资,则其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将被稀释。

(三)合资公司组织结构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2、合资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甲方提名,股东会选举,系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提名,股东会选举。

4、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提名,股东会任免与考核。

5、合资公司作为甲方控股子公司,其日常管理按甲方集团统一的规章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薪酬管理、人事制度、业绩考核、会计准则、费用管理、考勤管理、行政管理等规章制度)执行。合资公司与任何股东、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应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需经合资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方可执行。

6、合资公司财务人员、IT人员由甲方集团委派,由甲方集团统一管理并依据甲方集团相关规定和程序聘任和解聘。财务人员、IT人员薪酬由甲方集团统一发放,实际由合资公司承担,每年甲方集团与合资公司结算一次。合资公司IT系统、财务系统由甲方集团统一管理,相关服务器管理员权限、账户与密码以及银行U-key由甲方集团负责管理。

(四)责任承担

本协议各方应当严格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数额,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合资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合资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六)保密

本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股权与权利

1、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2、除非经各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合资公司的股权质押或抵押给第三方。

(八)争议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经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将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目的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深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挖掘产业链增量市场潜力,完善市场布局,增强大客户营销能力,提升产业链话语权,开拓新能源车配套产业业务。

(二)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本次拟设立的合资公司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可能存在一定的设立风险。同时,该合资公司相关业务尚未开展,之后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业务进展迟缓等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外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海外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外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新能源、消费电子、家电等产业配套周边材料市场,拓展海外供应链,推进全球化战略,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栢兴科技”)、WANGZI(THAILAND) CO., LTD.(中文名:王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泰国王子”)和深圳市创想环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想”)与自然人胡继承、廖仲和和吕建明,以总投资额2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在泰国共同设立子公司泰国天泰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泰国属地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泰国天泰”)。拟设立的子公司初期注册资本为500万泰铢(待投资款到账后,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00万美元),栢兴科技、泰国王子、深圳创想、胡继承、廖仲和、吕建明分别持有股权比例为51%、30%、16%、1%、1%和1%。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泰国天泰设立的有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一)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DAXR8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厂房B栋501(A区-1)

法定代表人:王武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低碳材料、环保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包装制品的研发和销售;塑胶制品、塑料包装制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服装、鞋类、箱包、收纳盒及其配件的批发、零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塑胶制品、玻璃保护片、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服装、鞋类、箱包、收纳盒及其配件的生产、加工。

栢兴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WANGZI(THAILAND) CO., LTD.(中文名为王子(泰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No.8/5, Soi Bang Chueak Nang 2, Bang Chueak Nang, Dling Chan, Bangkok

注册编号:0105563048909

注册资本:6.86亿泰铢

有权签字人:任兰洞

经营范围:无线充电产品及可充式电池、充电宝(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充电器、数码电子产品及其零配件、电子烟及电子雾化器、动力电池及电动工具电池、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智能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与销售;塑料制品、泡沫塑料、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纸制品、包装材料、模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仪器仪表的销售;贸易代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质检技术服务。

泰国王子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深圳市创想环球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76170X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厂房B栋501(A区-3)

法定代表人:王武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深圳创想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胡继承

身份证号码:132423197611******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胡继承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泰国王子总经理代理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廖仲和

身份证号码:420111196811******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廖仲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原群赞电子开发(泰国)有限公司)总经理,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吕建明

身份证号码:220104196708******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吕建明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泰国王子总监,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泰国王子、栢兴科技和深圳创想的自有资金。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国天泰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地址:泰国罗勇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泰铢

有权签字人:雷杰

股权结构:

注:根据泰国相关政策,在泰国设立公司需要有自然人发起,因此,在设立该泰国公司时选择自然人胡继承、廖仲和和吕建明作为发起人。在该泰国公司设立完成后,自然人胡继承、廖仲和和吕建明计划将持有的该泰国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创想。

经营范围:从事塑料制品,泡沫塑料,电动设备,机械设备和零部件,纸质品,包装材料,模具,销售工具的研发和销售。从事包装整体一体化设计、测试、一体化包装材料供应、配送,产线包装自动设备等全方位包装服务。从事贸易代理服务,进口和出口产品以及在检查产品质量方面的技术和服务。

以上信息最终以泰国属地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WANGZI(THAILAND) CO.,LTD.

丙方:深圳市创想环球贸易有限公司

丁方1:胡继承

丁方2:廖仲和

丁方3:吕建明

(一)合资公司概况

名称、住址以及经营范围最终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为准。

(二)投资条款

1、股东出资概况

注:1、根据泰国相关政策,在泰国设立公司需要有自然人发起,因此,在设立合资公司时选择自然人胡继承、廖仲和和吕建明作为发起人。在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自然人胡继承、廖仲和和吕建明计划将持有的该合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创想。

2、初始注册资本为500万泰铢,待投资款到账后,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00万美元,各股东股权比例不变。

(三)合资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师、总经理。

2、公司设有权签字人一名,在董事中产生,系公司法定代表人。

3、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四)责任承担

1、任何一方须严格遵守本协议所有约定,若违反本协议项下声明、承诺、保证及其他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依据有关法律及本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守约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竞业禁止

各方在合资公司成立后,须保持对合资公司的资源持续投入;未经合资公司书面批准,各方均不得以自己或亲属或委托其他人的名义在合资公司之外从事与合资公司竞争的业务。

(六)争议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经本协议各方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将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基于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东南亚供应链与销售网络布局,有利于开拓新能源、消费电子、家电等产业配套周边材料市场,加强国际化供应能力,符合公司全球化战略方向,有助于持续推动公司海外业务的长足发展。此外,针对全球贸易局势的变化,进一步加大对东南亚市场的投资建设,有助于增强公司应对未来潜在贸易风险的能力。

(二)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本项目属涉外项目,项目的实施及对外资金的汇出尚需通过中国商务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因此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因泰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区别,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与管理风险。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外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如本次对外投资最终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海外供应链和销售网络的布局,提升营销与供应能力,更好地推进全球化战略,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来新的驱动力,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