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70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71.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78,66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5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