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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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新增广发证券
为销售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4-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4年1月23日起,广发证券将开始销售上银基金如下基金:

一、自2024年1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广发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日期、时间及办理程序请遵从广发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在广发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广发证券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和公司最新公告中规定的费率执行。

2、除特别声明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广发证券办理上述基金之间以及上述基金与广发证券销售的上银基金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FOF基金与非FOF基金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四、费率优惠活动

如广发证券开展费率优惠活动,上述基金将自动参加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率优惠期限、业务办理的流程将以广发证券规定或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上银基金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上银基金新增通过广发证券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广发证券正式销售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将自动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登录广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

2、致电广发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5;

3、登录上银基金网站:www.boscam.com.cn;

4、致电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募集期的公告

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20186,C类基金代码:020187,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10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445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于2024年1月23日起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4年1月30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24年1月30日调整至2024年2月29日,自2024年3月1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新增销售机构及参加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瑞”)、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基金”)、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基金”)、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达广”)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和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球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4年1月23日起,上述机构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正在公开募集的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20186、C类基金代码:020187,以下简称“本基金”)。

一、自2024年1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日期、时间及办理程序请遵从上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

如上述机构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将自动参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率优惠期限、业务办理的流程将以上述机构规定或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机构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上述机构正式销售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将自动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登录上海银行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2、致电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4;

3、登录上海证券网站:www.shzq.com;

4、致电上海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5、登录腾安基金网站:www.txfund.com;

6、致电腾安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0-890-555;

7、登录肯特瑞网站:http://kenterui.jd.com;

8、致电肯特瑞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9、登录苏宁基金网站:www.snjijin.com;

10、致电苏宁基金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1、登录联泰基金网站:www.66liantai.com;

12、致电联泰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13、登录万得基金网站:www.520fund.com.cn;

14、致电万得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15、登录中正达广网站:www.zhongzhengfund.com;

16、致电中正达广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17、登录陆金所网站:www.lufunds.com;

18、致电陆金所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19、登录诺亚正行网站:www.noah-fund.com;

20、致电诺亚正行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21、登录雪球基金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22、致电雪球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23、登录上银基金网站:www.boscam.com.cn;

24、致电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