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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24-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宋薇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提出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赋予浦东新区更大自主权,支持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为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支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方案明确,到“十四五”期末,浦东新区制度创新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取得突破,科技创新体系竞争力明显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城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在面上推广。

到2027年,浦东新区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和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重要示范引领。

为此,方案作出5方面具体部署:加大规则标准等开放力度,打造制度型开放示范窗口;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放创新生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深化人民城市建设实践,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

其中,打造制度型开放示范窗口和建设开放创新生态是重中之重。

聚焦完善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方案提出,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实施浦东新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建设高水平市场准入体系。探索有序放宽电信服务、医疗健康等服务消费市场外资准入限制。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衔接机制。

探索构建数字经济规则体系,方案提出,浦东要实行分类分层的新型数据交易机制,依托数据交易所提升数据可信流通能力。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向经营主体有序开放。

聚焦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浦东要推进金融双向开放,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施路径。在贸易结算、电商支付、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领域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

方案还提出,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放创新生态。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完善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制度安排,研究适时推出科创板期权产品,为跨境技术交易提供本外币结算等金融服务便利。

临港新片区也将承担重要功能。方案指出,支持在临港新片区建设全球离岸创新基地,探索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的“离岸支点”机制。

上海社科院党委书记权衡1月22日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方案明确了浦东综合改革试点的重点任务、主攻方向和突破路径,为浦东引领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提供了重要机遇。方案围绕打造制度型开放示范窗口,提出加大规则标准等开放力度,对推动浦东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指明了新的目标和方向。

详见2版·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