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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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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人民币36,472,159.86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到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已确认补助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15日,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5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展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8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回购的实施进展

1、2023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截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12,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回购最高价格为166.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77.20元/股,回购均价为146.3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1,024,349.2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期限等实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7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公告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部分董监高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询价转让部分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12,041股,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公司总股本暂未因本次回购事项发生变化。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