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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4-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6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309,71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309,71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3,309,714股已于2023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8,880,000股变更为102,189,71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票,限售期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股东数量为9名。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3,309,7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3.24%,将于2024年2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景业智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309,714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