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5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曹学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安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熊海涛回避表决。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公告》。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将前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5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具有法律效力,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公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将前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4年的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等各种业务的需要。
■
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不包含公司及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的项目贷款。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以内,视公司及子公司对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上述授信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办理具体融资业务时,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的限制。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具体办理授信额度申请的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求,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1.30亿元。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的业务操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商业银行、确定子公司的可用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均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公司管理层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业务范围、资质情况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
4、票据池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11.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1.30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的发生额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融资,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的成本,也能避免收到假票、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
2、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效解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公司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票据作为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进行跟踪管理,跟踪到期票据的托收解付情况,及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公司对票据池业务的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为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公司审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合作银行的业务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对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进行监督。
2、票据池业务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申请发起、支付审批、资金出入、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银行进行集中管理,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全面盘活票据资产;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材”)
东材科技集团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材”)
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材新材”)
四川东材功能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膜材”)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成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成都国贸”)
河南华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佳”)
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
山东东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东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累计金额
2024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材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东材新材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全资孙公司东材膜材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全资孙公司东材成都国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华佳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孙公司山东东润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364,141.40万元的65.9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3,412.19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364,141.40万元的20.16%。公司无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反担保情况说明
在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融资时,由该公司的其他小股东向全额提供担保的股东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署《反担保协议》。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公司对前述八家子公司需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为确保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实现2024年度的经营目标,拟为江苏东材、成都东材、东材新材、东材膜材、东材成都国贸、河南华佳、山东艾蒙特、山东东润八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3亿元、2亿元、5亿元、3亿元、3亿元、1亿元、5亿元、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以解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364,141.40万元的65.91%。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授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逐笔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在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融资时,由该公司的其他小股东向全额提供担保的股东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署《反担保协议》。
4、关于子公司之间内部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需求内部调剂使用:
①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②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③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2024年度,前述八家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24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16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8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前述八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
注:上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包含内部往来资金。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安县城东镇开发大道(中)28号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58,5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2012年8月7日
经营范围:绝缘材料、高分子材料、功能膜材料生产(涉及专项许可的需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科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江苏东材的资产总额为2,864,570,949.05元,负债总额为2,218,012,704.54元,净资产额为646,558,244.51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37,944,711.58元,实现净利润36,332,316.36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江苏东材的资产总额为3,012,204,573.15元,负债总额为2,286,012,782.36元,净资产额为726,191,790.79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38,615,409.15元,实现净利润68,192,593.80元。
2、四川东材科技集团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双柏一街33号1栋5层
法定代表人:唐安斌
注册资本:8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2022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新化学物质进口。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成都东材的资产总额为758,896,650.57元,负债总额为27,734,974.29元,净资产额为731,161,676.28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90,649.34元,实现净利润-213,323.72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成都东材的资产总额为1,182,948,016.16元,负债总额为337,927,129.01元,净资产额为845,020,887.15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96,762,963.15元,实现净利润788,964.26元。
3、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洪恩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梁倩倩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东材新材的资产总额为2,425,534,200.30元,负债总额为2,049,036,221.35元,净资产额为376,497,978.95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842,083,521.82元,实现净利润57,867,746.62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东材新材的资产总额为1,655,711,215.03元,负债总额为1,161,554,106.99元,净资产额为494,157,108.04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58,862,482.86元,实现净利润102,014,093.61元。
4、四川东材功能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新融路8号
法定代表人:罗春明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江苏东材的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东材膜材的资产总额为453,690,115.70元,负债总额为347,911,138.73元,净资产额为105,778,976.97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1,267.07元,实现净利润-1,185,603.96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东材膜材的资产总额为572,450,341.15元,负债总额为381,866,950.46元,净资产额为190,583,390.69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0,729,483.65元,实现净利润10,319,320.71元。
5、四川东材科技集团成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12层10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都东材的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2022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贸易经纪;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报关业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东材成都国贸的资产总额为36,539,090.10元,负债总额为22,762,272.67元,净资产额为13,776,817.43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东材成都国贸的资产总额为374,363,275.19元,负债总额为277,158,077.68,净资产额为97,205,197.51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93,668,758.75元,实现净利润-3,482,046.87元。
6、河南华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园19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灵
注册资本:4,073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61.58%
成立日期:2009年9月9日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和材料的生产、制造、销售;销售电子产品、电工产品、通讯器材、电力器材、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河南华佳的资产总额为168,280,634.38元,负债总额为89,071,528.79元,净资产额为79,209,105.59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33,217,559.47元,实现净利润15,617,137.94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河南华佳的资产总额为187,174,112.48元,负债总额为98,080,265.17元,净资产额为89,093,847.31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6,434,332.98元,实现净利润7,007,231.86元。
7、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胜利路19号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72.50%,通过海南艾蒙特润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其5%股权。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艾蒙特的资产总额为1,227,443,964.58元,负债总额为864,057,395.60元,净资产额为363,386,568.98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74,636,925.15元,实现净利润6,563,680.64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山东艾蒙特的资产总额为1,447,458,494.10元,负债总额为1,117,849,413.78元,净资产额为329,609,080.32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89,669,121.75元,实现净利润-40,186,637.76元。
8、山东东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永莘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长彬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山东艾蒙特的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2020年7月13日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东润的资产总额为367,266,697.10元,负债总额为200,683,798.44元,净资产额为166,582,898.66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21,106.08元,实现净利润-3,609,578.07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山东东润的资产总额为447,625,180.93元,负债总额为259,073,621.59元,净资产额为188,551,559.34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8,235,935.86元,实现净利润-7,590,927.66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暂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时确定。此外,在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融资时,由该公司的其他小股东向全额提供担保的股东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署《反担保协议》。
四、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逐笔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在担保期内,公司能够实际控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可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度,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对子公司的担保均没有超过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限额。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子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对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在担保期内,公司能够实际控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可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其顺利实现2024年度的经营目标,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向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3,412.19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364,141.40万元的20.16%。本公司未对子公司、孙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被担保企业:江苏东材、成都东材、东材新材、东材膜材、东材成都国贸、河南华佳、山东艾蒙特、山东东润,均无对外担保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5、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3亿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期限: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后续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464,4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6,999,995.3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444,25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费用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60,555,745.34元,另扣减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96,464.47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159,28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43,814.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59,603,094.8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510C000185号)。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3,867,924.53元(不含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86,132,075.47元。上述到位资金另扣减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发行登记、公证及摇号、材料制作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027,358.4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4,104,716.9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510C00070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用款进度分批次投入募集资金,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受托方: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
2、现金管理期限: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现金管理额度: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4、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以上产品类型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产品。
5、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限、选择理财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
(四)现金管理的收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现拟定的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募投项目的资金计划,充分预留项目建设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严控资金安全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具体的投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现金管理业务的信息披露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3、现金管理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发起申请、投资审批、资金收支、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有权对上述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关联关系。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1.75%,并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单位:元
■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合理利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科目,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本次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订了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及风险控制措施,可充分保障用于募集资金的安全。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以实际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公司”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自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日起,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予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用于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回购股份方案提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唐安斌先生《关于提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东材科技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看好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董事长唐安斌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东材科技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看好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回购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本次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2.0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拟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4,166,666股至8,333,33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5%至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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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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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东材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975,600.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4,181.50万元。按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03%,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20%,占比较低。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的一致行动人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在回购期间内,有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4年1月24日,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股权激励审议程序。
公司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来发生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本次回购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等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予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用于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五)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6亿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委托理财的额度内,办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后续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提升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受托方: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2、理财产品期限: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理财产品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4、理财产品收益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5、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投资期限、选择理财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事项。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现拟定的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理财项目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控资金安全风险;公司审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具体的投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委托理财业务的信息披露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3、委托理财业务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投资发起、投资审批、资金出入、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委托理财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1.75%,并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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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4,181.50万元的13.21%。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提升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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