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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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大街999号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毛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拟与关联企业A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1,关联股东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昌嘉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卢刚律师、季烨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