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
股份的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
股份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西立达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西立达”)、北京立达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立达”)、共青城立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立达”)、深圳立达新能源和先进制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立达”)、上杭兴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杭兴源”)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均未减持持有公司的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立达、北京立达、共青城立达、深圳立达合计持有公司46,695,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329%;上杭兴源持有公司36,413,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9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江西立达、北京立达、共青城立达、深圳立达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6,695,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8329%。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3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上杭兴源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6,413,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9890%。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在减持期间内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立达、北京立达、共青城立达、深圳立达合计持有公司46,695,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329%。上杭兴源持有公司36,413,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9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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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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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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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股东因自身经营计划未实施减持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835,836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3,820,836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5,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835,836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彭晓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7月4日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2年12月19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7,006,676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9、2023年6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3年6月16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591,688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0、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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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表已剔除由于个人原因选择放弃归属的激励对象。
自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办理完毕,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441名,除3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其余40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575,195股,自2023年8月28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止可进行本次归属。
该404名激励对象中,鉴于99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选择放弃归属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并作废失效2,555,902股;剩余30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4,019,293股限制性股票,其中22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选择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并作废失效198,457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合计305名,归属数额为3,820,836股限制性股票。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05人。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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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已剔除由于个人原因选择放弃归属的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中,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其余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0,000股,自2023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可进行本次归属。
鉴于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选择放弃归属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并作废失效45,000股;剩余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5,000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合计1名,归属数额为15,000股限制性股票。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1月3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835,836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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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218,268,049股增加至1,222,103,885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赣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15日出具了赣联会师验字 [2024]第24002号《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1月9日,公司实际已收到30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54,123,645.96元,其中,新增股本3,835,836.00元,转入资本公积50,287,809.96元。
2024年1月25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3,176,227.95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28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222,103,885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35,836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149 %,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