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4-016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25日、1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鉴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2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1)。后续如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可能面临的退市风险,谨慎投资。
● 公司股票如果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月25日、1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运营项目公司运行正常。
2、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1)。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25日、1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退市风险
《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0年及2021年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1,954,795,259.94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138.06%,公司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公司上述情形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如果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大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8,248,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控股股东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146,584,24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8%,且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4、诉讼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合同纠纷、票据纠纷、追偿权纠纷等而产生的多起诉讼,由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4-015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
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2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0年及2021年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1,954,795,259.94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138.06%,公司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公司上述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 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7条、第9.5.8条的规定,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披露了相关年度案涉虚假记载金额等会计差错,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20年及2021年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1,954,795,259.94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138.06%(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则先取其绝对值再合计计算)。公司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上述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大股东质押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8,248,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控股股东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146,584,24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8%,且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4、诉讼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合同纠纷、票据纠纷、追偿权纠纷等而产生的多起诉讼,由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5、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