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道红利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024-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已于2023年12月18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和转换转出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各基金销售机构。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0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转换转出时或赎回/转换转出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本基金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申请赎回/转换转出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转换转出,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该类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某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3.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天以上(含)且少于90天(不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天以上(含)且少于180天(不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180天以上(含)且少于365天(不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转换转出业务

4.1 转换费率

4.1.1 基金转换(以下简称“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以下简称“转入”)和转换转出(以下简称“转出”)。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4.1.2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1.3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分档递减,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可享受部分转换业务的转换费率优惠,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和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1.4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对应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净转入确认金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净转入确认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博道红利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博道红利智航股票A”)10,000.00份转换为博道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博道启航混合A”),博道红利智航股票A持有期限为30天,适用赎回费率为0.50%。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博道红利智航股票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80元,博道启航混合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310元。博道红利智航股票A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20%,博道启航混合A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0%,适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30%,则: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80=10,28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10,280.00×0.50%=51.4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80.00-51.40=10,228.6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228.60×(1.50%-1.20%)/(1+1.50%-1.20%)=30.59元

净转入确认金额=10,228.60-30.59=10,198.01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8.01÷1.0310=9,891.38份

例二: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博道红利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博道红利智航股票C”)10,000.00份转换为博道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博道启航混合A”),博道红利智航股票C持有期限为30天,适用赎回费率为0%。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博道红利智航股票C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0元,博道启航混合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310元。博道红利智航股票C不收取申购费,博道启航混合A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0%,适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为1.50%,则: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50=10,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10,250.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50.00-0=10,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250.00×(1.50%-0%)/(1+1.50%-0%)=151.48元

净转入确认金额=10,250.00-151.48=10,098.52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98.52÷1.0310=9,794.88份

4.1.5 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注:(1)同一基金的A、C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2)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定期限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办理转换转出业务,关于最短持有期限的规定详见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4.1.6 基金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若销售机构未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该机构所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之间已开通的转换业务。各销售机构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1.7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出申请份额最小单位可保留到分,单笔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4.2.1 暂停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和公告的有关规定一般也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相关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部分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中,直销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仅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

名称: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58号3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601室

法定代表人:莫泰山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2日

电话:021-80226288

传真:021-80226289

联系人:郭宇晴

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

网址:www.bdfund.cn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bdfund.cn)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场外非直销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公示。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基金业务。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向各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调整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3年12月18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2)本基金参与销售机构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敬请投资人留意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提示。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085-2888)咨询相关信息。

(4)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相关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