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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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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离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离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监事离职的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范苗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范苗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任党群行政部经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范苗春先生离任后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了确保公司监事会的顺利运作,其辞职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范苗春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工代表监事的职责。

二、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顺利运作,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任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29日

附件:

任杰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3年毕业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2006年7月-2008年2月,就职于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证照业务员职位;2009年11月-2011年7月,就职于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协会任办公室文员职位;2011年7月-2020年10月就职于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馆任展览教育部部长职位。2020年10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党群行政部副主任。

截至目前,任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