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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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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4-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157条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朱永红监事、黎楚君监事的提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临时监事会。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通过以下决议:

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变更对沙特厚板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为沙特厚板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变更担保情况概述

(一)原担保事项概述

2023年4月7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宝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沙特厚板公司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海外投资计划,公司计划与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以下称“沙特阿美”)和沙特公共投资基金(以下称“PIF”)在沙特阿拉伯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称“沙特厚板公司”),建设全流程厚板工厂。该公司成立后,生产建设需要进行项目融资,根据海外大型工程项目融资惯例,合资公司项目融资由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经评估风险及必要性,公司决定为合资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13.3亿美元本金的融资担保,受益人为沙特工业发展基金。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为沙特厚板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二)本次担保变更情况

根据项目融资最新安排,除沙特工业发展基金,还将引入其他贷款人,并由股东方根据份额相应提供完工担保。由于融资方结构变化,需对担保受益人进行变更,由沙特工业发展基金变更为沙特工业发展基金、中国进出口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余担保要素不变。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担保审批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沙特厚板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本次变更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沙特宝海钢铁公司(暂定名,英文名为BAP Al-Khair Steel Company)为宝钢股份与沙特阿美、PIF计划在沙特阿拉伯设立的合资公司,宝钢股份持股50%,沙特阿美持股25%,PIF持股25%。公司主要生产高端厚板产品,重点服务中东和北非客户,建成后预计年产250万吨DRI、167万吨钢坯、150万吨厚板。

沙特厚板公司目前在成立筹备阶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沙特宝海钢铁公司(暂定名,英文名为BAP Al-Khair Steel Company)

债权人:沙特工业发展基金、中国进出口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担保方式:按持股比例提供的融资担保

担保范围:本金及利息

担保金额:不超过13.3亿美元本金

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至项目建成投产日止;在担保借款转为合资公司资产抵押借款后解除。

沙特厚板公司的其余股东沙特阿美、PIF按持股比例提供合计不超过13.3亿美元本金的融资担保。

本次担保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本担保实施有待于项目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备案、登记。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沙特厚板公司成立后,项目建设期间,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此次公司为沙特厚板公司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融资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资金,以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沙特厚板公司的贷款业务为生产建设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112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117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吴小弟、姚林龙、解旗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批准《关于变更对沙特厚板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为沙特厚板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受益人由沙特工业发展基金变更为沙特工业发展基金、中国进出口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具体担保份额以项目融资落地份额为准,担保本金金额、期限均不变。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编号:临2024-004)。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