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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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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0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研发检验大楼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5,340,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8%。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2,730,1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10,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

公司全体董事和部分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启元律师事务所刘中明、傅怡堃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55,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反对1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反对10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湖南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南县中香泰食品有限公司、南县中辉泰食品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23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1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反对10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1、《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115,23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1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反对10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15,23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1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反对10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15,23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1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反对10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5,23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1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反对10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5,23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1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反对10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5,23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1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反对10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刘中明、傅怡堃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1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陈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暨履行增持承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宏先生自2023年10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含参与认购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963.20万元(含2023年10月26日已增持金额125.51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合计已增持金额135.4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陈宏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增持前陈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26,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

2、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陈宏先生将2020年公布的三年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23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28日止,本次增持行为暨践行陈宏先生前期的增持承诺。

3、陈宏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含参与认购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963.20万元(含2023年10月26日已增持金额125.51万元)。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的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大宗交易、参与定增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0月26日起6个月内增持完毕(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月26日,陈宏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股份15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增持总金额为135.4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陈宏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法律法规,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主动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