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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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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变更或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洪波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92名,代表股份4,209,627,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0.9148%(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029,042,15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 118,366,752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6,910,675,406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1名,代表股份 2,456,162,548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5.541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741名,代表股份1,753,464,504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5.373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共审议7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兴、赵丹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9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变更经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累计回购99,999,931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中累计用于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数量为18,325,000股,累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为11,867,067股,本次回购中剩余的回购股份为69,807,864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9,807,864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2、申报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日9:30一11:30、13:30一17:00;

3、联系人:犹明阳

4、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5、指定传真:0757-26605456

6、邮政编码:528311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和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584股进行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调整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4,230股进行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调整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50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调整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的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以上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920,814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920,814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2、申报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日9:30一11:30、13:30一17:00;

3、联系人:犹明阳

4、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5、指定传真:0757-26605456

6、邮政编码:528311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