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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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8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其中王世平、李景华、柳铁蕃、杨纾庆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管部分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议案》
韩铭扬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将自2024年2月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之职,其辞职后将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董事会对韩铭扬先生在任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长助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会议同意聘任韩铭扬先生为董事长助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止。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会议同意聘任张远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止。简历请见附件。
张远达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座6层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021-68942260
电子邮件:Stock-dp@nbhx.com
三、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韩铭扬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韩铭扬先生为董事长助理,聘任张远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管的辞职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高管调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简历:
1、韩铭扬先生,51岁,本科学历。曾任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宁波华翔证券事务部,2015年6月起任宁波华翔董事会秘书。
韩铭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远达先生,40岁,研究生学历。2023年12月加入宁波华翔,2024年1月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马瑞利集团中国区运营及业务拓展副总裁;安道拓集团中国区人力资源总监、运营总监。
张远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