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2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童茂军先生《关于提议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童茂军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童茂军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月25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童茂军先生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优秀人才及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总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童茂军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童茂军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童茂军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