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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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2024-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0.00万元到-90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00.00万元到-1,7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收窄。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0.00万元到-9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116.27万元到183.73万元。

2、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00.00万元到-1,7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73.97万元到473.97万元,同比亏损收窄9.28%到25.29%。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3.7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73.97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随着募投项目逐步结项,公司产能完成了募投项目的设计目标,但受宏观经济及市场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整体产能利用率较低,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用较高,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同时报告期内受产品价格年降影响以及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结构的变化也导致公司盈利能力承压。

2、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2,200.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3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月30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4,897股,占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50元/股,最低价为16.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377.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4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4,897股,占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50元/股,最低价为16.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377.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