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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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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05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公司其他董事会成员过半数推举,由董事李永华召集和主持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壹永科技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因拟向公司参股公司北京壹永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壹永科技”)采购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形成的关联交易,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中标人壹永科技,中标价格为2,290万元,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永华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壹永科技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06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治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4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0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健康”)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0,413,268股,发行价格为9.88元/股。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3-00006号),截至2023年11月17日止,国新健康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A股股票80,413,2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483,0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行费用按照含税金额列示。))人民币11,990,814.48元,国新健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492,273.36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3年1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经调整,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739,987,724.90元(含利息收入)。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上述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批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批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08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壹永科技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有限”)因拟向公司参股公司北京壹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永科技”)采购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形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

国新有限于近日对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壹永科技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国新有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国新有限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标人为壹永科技,中标价格2,290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壹永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因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永华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壹永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壹永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壹永科技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华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壹永科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壹永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7-10-20

4、法定代表人:杨亚军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88KB0G

6、注册地址和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院1号楼5层1单元601室

7、注册资本:2,118.3377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咨询;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服务;翻译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10、关联方主要历史沿革和主要业务

壹永科技成立于2017年10月,是一家围绕肿瘤大数据生态体系开展业务的科技企业,壹永科技协助国家相关单位建设了肿瘤大数据库,在建设过程中积累了肿瘤数据收集、质控、治理的数据处理能力,并为肿瘤大数据分析与挖掘提供技术支持。壹永科技不断探索商业路径,将中心端业务向医院端业务进行延伸,研发了肿瘤诊疗规范化平台等一系列智慧医疗产品,并支持临床专家开展基于肿瘤大数据的医学研究工作。

11、主要财务指标

12、关联方诚信情况

经查询,壹永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壹永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永华在过去12个月内曾经担任壹永科技董事,因此公司与壹永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价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新有限拟向公司参股公司壹永科技采购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项目中标人为壹永科技,中标价格2,290万元,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无其他关联交易发生。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壹永科技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拟向壹永科技采购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壹永科技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壹永科技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