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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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0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以专人传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月30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志强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议案》

为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将持有的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鹏”)100%股权、山西华鹏水塔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鹏”)100%股权、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鹏”)57.36%股权、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石岛”,与菏泽华鹏、山西华鹏、辽宁华鹏合称为“标的公司”)100%股权,以2023年9月30日为股权划转基准日,转让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以下简称“本次内部转让”)。本次内部转让完成后,石岛玻璃将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石岛玻璃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2、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华鹏”)11,988.32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债权向安庆华鹏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庆华鹏的100%股权,安庆华鹏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04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权内部转让情况概述

1、为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鹏”)100%股权、山西华鹏水塔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鹏”)100%股权、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鹏”)57.36%股权、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石岛”,与菏泽华鹏、山西华鹏、辽宁华鹏合称为“标的公司”)100%股权,以2023年9月30日为股权划转基准日,转让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以下简称“本次内部转让”)。本次内部转让完成后,石岛玻璃将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石岛玻璃的子公司。

2、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内部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内部转让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权内部转让各方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

1、公司名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1,994.807万元

3、法定代表人:黄帅

4、公司注册地: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

5、财务基本信息如下:

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04,198.16万元,负债总额167,901.41万元,所有者权益36,296.75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251.08万元,净利润-15,826.11万元。

(二)划入方

1、公司名称: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胡磊

4、公司注册地: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桃源街道龙云路468号

5、财务基本信息如下:

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88,089.89万元,负债总额160,955.89万元,所有者权益27,134.01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442.49万元,净利润-10,924.26万元。

(三)标的公司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2、标的公司的财务基本信息如下:

3、标的公司对石岛玻璃所负债务情况如下:

三、本次内部转让的基本方案

1、本次内部转让范围

以2023年9月30日为股权转让基准日,公司将菏泽华鹏100%股权、山西华鹏100%股权、辽宁华鹏57.36%股权和甘肃石岛100%股权转让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石岛玻璃。

2、本次内部转让定价

山西华鹏、辽宁华鹏和甘肃石岛的股权转让对价为该等股权的账面价值,并折抵或计入山东华鹏和石岛玻璃之间的相关内部往来款。

菏泽华鹏的股权转让对价为菏泽华鹏账面净资产金额,并折抵或计入山东华鹏和石岛玻璃之间的相关内部往来款。

3、本次内部转让只涉及标的公司股东变更,不涉及标的公司职工安置,标的公司与现有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维持不变,继续履行。本次内部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标的公司承继。

四、本次股权内部转让的影响

本次股权内部转让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本次股权内部转让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内部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内部转让的子公司股权涉及质押的,尚需取得质押权人同意;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尚需征询少数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前述事项均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内部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05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1、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华鹏”)11,988.32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债权向安庆华鹏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庆华鹏的100%股权,安庆华鹏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7981176292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汤获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7年01月25日

7、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8、经营范围:玻璃瓶、玻璃杯等玻璃制品生产、销售。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安庆华鹏100%股权,安庆华鹏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增资的方式

本次增资系公司以债权转股权方式进行。本次转股债权金额11,988.32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庆华鹏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是以债权转股权方式进行,将优化安庆华鹏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提升竞争优势,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庆华鹏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0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2、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亿元左右。

3、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7亿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亿元左右,比上年同期增加7,000.00万元左右。

2、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7亿元左右,比上年同期增加1.4亿元左右。

(三)本期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979.28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164.50万元。

(二)每股收益:-1.07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2023年度,公司受宏观经济形势、下游市场行情、客户需求等影响,行业竞争变化加剧,整体盈利能力较差,导致公司经营亏损较大。

2、2023年度公司预计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中: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当期信用减值损失;

(2)受市场需求下降、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