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下午3: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李丽璇女士、谢创鸿先生、吴友武先生、曾旭钊先生亲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史桂东先生、刘建强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喻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6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下午3:00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一、公司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肖燕璇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肖燕璇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肖燕璇女士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燕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肖燕璇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肖燕璇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喻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喻晓女士简历
喻晓女士,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喻晓女士在高新技术行业、制造业等行业从事财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和理论基础。曾在深圳市脑立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喻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喻晓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喻晓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财务总监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喻晓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7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适用);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受地缘政治等影响,公司部分境外参控股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对公司本期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2、部分境内子公司目前处于建设期或起步阶段,本期内产能未能有效释放,对公司业绩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2023年国内经济活动陆续恢复,公司下游轮胎厂持续清库存,部分客户海外工厂处于起步阶段,对公司部分产品的需求滞后。
另外,公司预计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出现亏损,其主要原因还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期计收2021年12月处置的子公司未到期的财务资助款资金使用费收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进行扣除。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是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10家轮胎制造商签订的液压式硫化机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7,393.29万元。若上述合同正常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虽已对合同期限、合同价款、合同支付及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但合同的实际履行仍可能因外部环境重大变化、宏观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成本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约或全部履行。
2、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合同签署情况
近期,公司与10家轮胎制造商签订的液压式硫化机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7,393.29万元。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签署上述合同相应的内部合同审批流程。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客户的具体信息。上述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上述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智能伺服液压式硫化机、液压式硫化机。
2、合同金额:合计57,393.29万元。
3、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履行。
5、违约责任: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风险。
四、 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2023年下半年以来,受益于国内经济活动持续恢复及海外市场需求提升,叠加轮胎原材料价格和海运费回落,轮胎行业复苏势头强劲,轮胎的配套市场和替换市场均提供了较大的市场机会。配套市场,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大大拉动了对高品质半钢轮胎的需求,国内轮胎厂的技改项目和轮胎厂出海项目均有所增加。替代市场,北美的去库存周期基本结束,国内需求复苏,也为轮胎厂的技改和海外新厂投入提供了动力。本次公司销售的产品“液压式硫化机”是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该产品经过了用户的长期使用验证,液压系统密封性良好无泄漏,定位精度及其重复精度高,硫化效率高、安全性能高,节能效果好,已在国内外多家知名轮胎厂批量使用并获得良好的评价。本次公司提供先进、可靠和稳定的设备并且配套专业、贴心的售后服务有利于双方在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开创互利共赢的局面,并能够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2、本次签订合同的合同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60.15%。若合同正常履行,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公司在管理及品质、人才及开发、装备及经验等方面均可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充分保障。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其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虽已对合同期限、合同价款、合同支付及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但合同的实际履行仍可能因外部环境重大变化、宏观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成本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约或全部履行。
2、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的《液压式硫化机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