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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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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2024-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0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含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应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原则上应与资金需求合同一一对应,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100%。2024年度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85亿美元,结合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年初存量余额,预计2024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8亿美元。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及其附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船舶产品及进口物资主要以外币计价,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防范并降低汇率风险。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下跌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都满足套期有效性、且不被信用风险主导。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经公司研判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预期收付汇情况,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拟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85亿美元,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衍生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其中,与商业银行交易额度为59亿美元,与公司关联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交易额度为26亿美元。

2024年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交易总额度的15%。结合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年初存量余额,预计2024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8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应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原则上应与资金需求合同一一对应,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100%。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及公司关联方财务公司等外汇业务机构,公司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

3.外汇衍生品合约确定的执行汇率以目标成本汇率或测算报价的成本汇率为基准。

(五)交易期限

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追溯至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及附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就公司与财务公司2024年度拟发生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24年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在实际操作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因客户的应收款项发生逾期,导致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到期无法履约,从而引发的违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规模及期限。

2.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及公司关联方财务公司等外汇业务机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公司定期对交易对手方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评估。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应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原则上应与资金需求合同一一对应,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100%。

4.公司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及时跟踪外汇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并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5.公司明确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防范并降低汇率风险。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0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分别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 公司2024年度对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6.42亿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

● 本次担保实际执行时,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中,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统筹考虑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经营接单情况及优惠利率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事项需求情况,2024年度,公司计划按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6.42亿元的上限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32亿元,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34.42亿元。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就公司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6.42亿元事项说明如下:

1.2024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上限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上述担保额度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注: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公司下属子公司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新增担保金额是基于所属子公司经营接单情况及优惠利率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需求情况作出的预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预计新增担保事项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状况等,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且所属子公司均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该等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30.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16.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14.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陈怀奇先生、谢远文先生、金丰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3名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上述3名职工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职工监事陈怀奇简历

陈怀奇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9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陈怀奇先生曾任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平阳机械厂)精机分厂技术员、质量处副处长、精机分厂厂长、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等职务。

陈怀奇先生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职工监事谢远文简历

谢远文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谢远文先生曾任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红江机械厂)设计处技术员、设计处处长助理、设计处副处长、设计处处长、技术中心第一副主任(正处级)、总工程师、总经理等职务。

谢远文先生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职工监事金丰铁简历

金丰铁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

金丰铁先生曾任大连船用推进器有限公司物资部部长、营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金丰铁先生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大连船用推进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

(1)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具体与以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累计责任限额:1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支出:首次预计不超过65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后续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调整。

5.保险期间: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以上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条件范围内办理责任险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7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会南路72号11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7日

至2024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北海船厂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衡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船重工海为郑州高科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参会回执和登记文件进行登记。具体如下: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2月20日9:00-12:00,13:30-16:30;接待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103会议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4年2月20日16:30之前将股东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10-88010540。

(3)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4年2月20日16:30之前(以发送时间为准)将股东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CSICL601989@163.com。

(4)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4年2月20日16:3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97。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010555

传 真:010-88010540 邮 编:100097

3. 联系邮箱:CSICL601989@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24年2月19日下午15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0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30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永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部分民船总装建造合同等资产可能出现减值迹象,为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3年末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8.60亿元。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度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并逐项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之间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向中国船舶集团(含其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单位,下同)的销售金额上限为93亿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之间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向中国船舶集团采购商品金额上限为230亿元,其中自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及主要所属企业采购金额上限为110亿元,自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上限为25亿元,自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上限为10亿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永良、姚祖辉、杨志忠、付向昭、徐猛回避表决。

2.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之间采购劳务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向中国船舶集团采购劳务的金额上限为17亿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之间销售劳务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向中国船舶集团销售劳务的金额上限为3亿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永良、姚祖辉、杨志忠、付向昭、徐猛回避表决。

3.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之间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对中国船舶集团资产出租金额上限为5亿元,资产租入金额上限为5亿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永良、姚祖辉、杨志忠、付向昭、徐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24年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4年度)》,2024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日关联存款最高额、关联贷款、关联外汇交易、关联委托贷款、关联其他金融服务(承兑、保函、贴现等)额度上限为别为700亿元、120亿元、200亿元、40亿元、70亿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永良、姚祖辉、杨志忠、付向昭、徐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所开展的不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2024年度拟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85亿美元。其中,与公司关联方财务公司交易额度为26亿美元,与商业银行交易额度为59亿美元。结合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年初存量余额,预计2024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8亿美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考虑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经营接单情况及优惠利率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事项需求情况,2024年度,公司计划按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6.42亿元的上限,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32亿元,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34.42亿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意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选,同意王永良先生、姚祖辉先生、杨志忠先生、付向昭先生、温永生先生、姜涛先生、王其红先生7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缨女士、张大光先生、冷建兴先生、侯国祥先生4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前述11人(简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对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1)根据各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各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2)王永良、姚祖辉、杨志忠、付向昭、温永生、姜涛、王其红、陈缨、张大光、冷建兴、侯国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与以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累计责任限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保费支出首次预计不超过65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后续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调整,保险期间为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为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200,000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7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陈缨、张大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王永良简历

王永良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江苏扬州人,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

王永良先生1987年毕业于镇江船舶学院船舶工程专业,2014年在职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先后任江苏扬州江扬船厂船体车间技术员、副主任、主任、副厂长,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制造部副部长、党支部副书记、组立部部长、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兼组立部部长、副总经理,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船舶海工部主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船舶海工部第二主任、主任。

王永良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供应链管理部)主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候选人姚祖辉简历

姚祖辉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姚祖辉先生曾在上海中华造船厂、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财务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处工作,曾担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处副处长、机关财务处处长、集团财务处处长、财务部主任助理兼集团财务处处长、财务部副主任、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财务金融部副主任、财务金融部高级专务,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姚祖辉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候选人杨志忠简历

杨志忠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杨志忠先生曾任渤海造船厂质量管理处副处长,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民品生产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

杨志忠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候选人付向昭简历

付向昭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付向昭先生曾任职于中船动力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管理部主任、加工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机械制造部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随后担任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付向昭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事候选人温永生简历

温永生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7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

温永生先生曾任职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装制造二部工程科科长,船坞总装二部工程科科长,船坞总装二部工程科科长兼涂装车间主任,船坞总装二部副部长兼工程科科长、涂装车间主任,分段制造二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分段制造二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分段制造二部部长、党委书记,生产管理部部长,生产管理部部长兼造船CIMS项目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造船CIMS项目组副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军工部副主任。

温永生先生现任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船重工(青岛)海洋装备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候选人姜涛简历

姜涛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姜涛先生曾任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信息管理部部长,技术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信息管理部部长,副总信息师兼技术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副总信息师兼海洋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副总经理;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姜涛先生现任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候选人王其红简历

王其红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9月出生,工学硕士,研究员。

王其红先生曾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科技处助理工程师、质量标准处助理工程师、二室工程师、科技处副处长、科技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兼科技处处长、副所长、副所长兼厦门双瑞船舶涂料公司总经理。

王其红先生现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缨简历

陈缨女士,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陈缨女士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CFO)兼董事会秘书,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CFO)兼董事会秘书,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缨女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大光简历

张大光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张大光先生曾任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出口部项目经理、埃及代表处常驻代表,北京华铁海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德国西门子交通运输集团项目经理,北京北航天华产业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分党组成员(其间兼任中航国际工会主席、京区党委书记、中航金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关村并购母基金合伙人等职务。

张大光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金网络(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冷建兴简历

冷建兴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冷建兴先生曾任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结构研究室副主任、水下工程研究室主任、技术开发部主任,浙江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系研究员、教授,海洋装备试验浙江省工程实验室主任,海洋工程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副主任,浙江大学无人船研究中心主任。

冷建兴先生现任浙江大学海洋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海洋结构物与船舶工程研究所所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侯国祥简历

侯国祥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侯国祥先生于2002年2月一2006年11月任华中科技大学交通学院副教授,2006年11月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

侯国祥先生现任华中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舰船先进装备设计研究所所长。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0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30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景民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六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六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24年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下转1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