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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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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5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同方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同方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同方股份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同方股份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同方股份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3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同方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同方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同方工业有限公司、同方威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自上个披露日至2024年1月5日,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同方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同方威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金额为5,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0,101.2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履行的相关程序

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各项经营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在2023年拟继续相互提供担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及2023年5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

2、担保发生概况

为支持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自上个披露日至2024年1月5日,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提供如下融资担保(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同方工业有限公司

2、同方威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上述被担保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且上述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非合并口径数据。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公司2023年度在批复额度内,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2.本次交易均为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事宜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均为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0,101.2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45%,无逾期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4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同方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同方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业绩预告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2、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00万元到-59,000万元。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000万元到-96,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00万元到-59,000万元。

2、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7,000万元到-96,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152.86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279.86万元。

(二)每股收益:-0.2303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2023年度,公司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积极拓展市场,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实现增长,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公司加大对核技术应用、数字信息等领域的战略新兴产业布局,内部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经营性现金流得到改善,法人户数及层级进一步压减,改革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同方威视、同方知网等核心产业克服了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等不利因素影响,实现了平稳增长。但公司部分产业由于结构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出现亏损,主要是科工业务和互联网终端业务等合计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约-40,000万元。

(二)公司参股企业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本年处置其子公司三峡银行等原因形成大额亏损,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约-32,0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经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目前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后的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6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同方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同方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何骞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何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上述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何骞女士简历如下:

何骞女士,1977年10月出生,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专业,正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曾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会部预算与会计处助理会计师、财务审计部产权管理处副主任科员、财会部产权管理处主任科员、财会部产权管理处副处长、中核核电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一级主管、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高级主管、证券法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资产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资产部经理、中核环保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

何骞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总会计师以外,其未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