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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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新旗下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的公告

2024-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规的要求,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严格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客观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差异性原则,积极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自2024年1月31日起更新旗下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

本公司提供的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划分为: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五个等级。基金风险等级评价方法详细介绍请参阅本公司官网(www.dongcaijijin.com)发布在“投教专栏”栏目下的《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其说明》。

本公司将在每年度第一个月内对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价。本次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更新如下:

上述基金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仅代表本公司的观点,投资者亦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过往的基金定期报告等相关信息,以充分判断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上述基金风险等级划分结果仅适用于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客户。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如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结果,请及时告知销售机构并更新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基金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也不代表本基金的未来业绩表现。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波动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详细阅读该基金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该基金的具体情况、风险评级及特有风险。请务必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基金收益与风险特征的前提下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