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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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当期经营向好、经营质量提升所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亏损的主要原因系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减值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向好,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改善
1、报告期内,公司基于“顺势防风险、逆势求增长”的公司整体战略,以“大幅提升经销零售市场销售规模和优选开发商工程业务”为指导,不断优化客户结构,严控风险,保障经营质量。报告期内,经销商渠道业务同比增长,经销商渠道销售占比提升至60%。
2、公司持续推出全新品类产品,在完善核心高端品类产品矩阵、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的同时,强化差异化、具有文化内涵的品牌IP,进一步巩固了中高端市场,显著提升了经销商客户的经营信心。
3、公司在不断优化客户、产品结构、拓展市场的同时,通过精细化管理、技术工艺升级改造、优化采购供应商体系等严格控制各项成本的管理,多项费用均有所下降,公司产品毛利率同比显著上升。
4、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风险管控有效,公司整体经营质量显著提高。
(二)报告期内,净利润仍亏损的主要原因系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减值所致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在综合评估下游房地产开发商经营情况后,拟对个别房地产开发商的应收款项等资产进行单项减值,或提高个别房地产开发商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具体计提金额以正式披露的经审计数据为准。
2、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拟对商誉涉及的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最终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需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定。
3、公司因发行可转换债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摊销但公司实际无需支付的财务费用约8,000万元,该金额影响当期净利润。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截至本业绩预告公告日,公司尚无法确定商誉减值和应收款项减值计提的最终金额,若前述事项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有实质性进展或情况变化,将对公司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金额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579,9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2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016,2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0,563,6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41%。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86,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86,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3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谢艾玲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1,539,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4%;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4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7231%;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349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7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539,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4%;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4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7231%;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349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7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539,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4%;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4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7231%;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349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谢艾玲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