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7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以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5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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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200,000股;
2、股东吴铁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800,000股。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5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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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200,000股;
2、股东吴铁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800,000股。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