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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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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规定了套保方案的设计原则,并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将严格遵循进行场内交易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产品,其中,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能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商品持仓量不能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4、公司规定商品交易员应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并规定了按日编制商品交易报告并提交相关审核部门或审批人员的制度,确保商品交易风险控制。

5、以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1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批程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1.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在以下范围内: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

2.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相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余额为0.98亿美元,未超过原批准的不超过10亿美元的额度。

根据公司2024年原料进出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谨慎预测原则,预计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83%。授权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该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随着全球不确定性风险的上升,2023年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特征明显。公司已经形成境内外产业联动、国际化资产协同的格局,为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拟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来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稳定公司的经营效益。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作为总决策机构,授权总裁批准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案,明确资金总监及分管部门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业务部门负责方案申请与执行,审计法务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制度明确规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均已学习并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不一致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金额与预测的回款时间、金额不匹配。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已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公司资金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法务部及业务部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成立了专门的外汇管理小组,实时监控外汇波动情况;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管理制度上降低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0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2024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总额预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审议的预计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释义:

公司、恒逸石化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逸有限 指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恒逸聚合物 指 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

恒逸高新 指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恒逸文莱 指 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

宿迁逸达 指 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逸盛 指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香港天逸 指 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恒逸新加坡 指 恒逸实业国际有限公司

福建逸锦 指 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

海宁热电 指 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

海宁新材料 指 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嘉兴逸鹏 指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双兔新材料 指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太仓逸枫 指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广西恒逸新材料 指 广西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逸通新材料 指 杭州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香港逸盛 指 香港逸盛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恒逸贸易 指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担保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恒逸石化各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根据公司2024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为充分利用银行授信额度,支持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在审核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收付款计划、资金需求及融资安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拟确定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互保额度为人民币4,93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3.74%。

2024年度拟确定的担保资源具体配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1.表内“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取自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数据。

2.表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数据取自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数。

3.表内“2024年预计担保金额”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

4.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债权人等协商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公司董事长作为相关授权人士,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在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适度调剂担保额度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确定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的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在此议案额度以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应的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4年7月2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65215943G

3、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4、住所:杭州市萧山区衙前

5、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6、主营业务:化学纤维、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0年9月5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245283880

3、注册资本:28,074万元

4、住所: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优胜村)

5、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聚酯切片,POY丝,化纤原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仓储管理;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60%的股权,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年10月1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680033406

3、注册资本:275,725万元

4、住所: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围垦十五工段

5、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聚酯切片、POY丝、FDY丝、化纤原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自用产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仓储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8月25日

2、注册证书编号:RC/00008502

3、注册资本:105,480万美元

4、注册地址:5thFloor,Wisma Hajjah Fatimah,22&23 Jalan Sultan,B.S.B,BS8811,Brunei Darussalam

5、主营业务:石油炼化。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

7、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美元

8、经查询,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01月1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1UXUC8XJ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4、住所: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杭大道96号

5、法定代表人:王铁铭

6、主营业务:纳米材料研发,聚酯切片、涤纶短纤、涤纶丝生产、加工、销售;化纤原料销售;仓储管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自用产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91.00%的股权,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其9%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3年3月3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44973411W

3、注册资本:51,444.71万美元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港口路8号

5、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纤维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及佳栢国际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年9月18日

2、注册号:1168111

3、注册资本:150,950万美元

4、住所:Room 1201,12/F.,Shanghai Industrial Investment Building,48-62 Hennessy Road,Wanchai,Hong Kong

5、主营业务:贸易、投资。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7、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美元

8、经查询,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恒逸实业国际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7月5日

2、注册证书编号:201718816M

3、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4、注册地址:新加坡

5、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

7、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美元

8、经查询,恒逸实业国际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九)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01月2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31G07Q8C

3、注册资本:97,300万元

4、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英林镇锦兴工业园(原加排盐场)

5、法定代表人:包国良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涤纶短纤、涤纶长丝、合成纤维单体(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90%的股权,杭州晨昊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9月13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9HXML34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滨海路80号

5、法定代表人:吴忠亮

6、主营业务:热电项目开发、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90%的股权,享有其100%权益比例。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一)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9月0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9HRX724

3、注册资本:358,5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51号

5、法定代表人:吴忠亮

6、主营业务:制造、加工、批发:差别化化学纤维、聚酯切片、POY涤纶丝、FDY涤纶丝、化纤原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仓储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和佳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二)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3月01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28BLMY30

3、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业路1288号

5、法定代表人:陈建刚

6、主营业务:聚酯切片、FDY长丝的制造、加工和销售;化纤原料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三)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66050736P

3、注册资本:60,000万元

4、住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董庆奇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四)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5月1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1P1GPBXM

3、注册资本:77,100万元

4、住所:太仓市沙溪镇百花北路888号

5、法定代表人:桂明日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经销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五)广西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9年07月1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MA5NXY1H52

3、注册资本:395,500万元

4、住所:钦州市钦州港临海大道58号

5、法定代表人:沈飞

6、主营业务: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销售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广西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六)杭州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06月1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HYBQH6T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长北村杭州萧山绿色智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号楼107室

5、法定代表人:梅兆林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杭州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七)香港逸盛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4月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2220344

3、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4、住所:FLAT/RM 1201 12/F SHANGHAI INDUSTRIAL INV’T BLDG 48-62 HENNESSY ROAD WANCHAI HK

5、主营业务:精对苯二甲酸原材料及化工产品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商务咨询、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服务等。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浙江逸盛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

7、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美元

8、经查询,香港逸盛石化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八)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5月2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73681720D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梅山大道288号2幢1611-4室

5、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6、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主要明确担保主体和被担保主体,以及担保的范围和金额,具体内容和时间以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11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65,570万元,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53,300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4,418,87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5,319.03万元。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正常,资金充裕,不存在无法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并确保公司总体控制融资担保风险,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进行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均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各控股子公司统一选派董事、监事及财务负责人等关键管理人员,对其重大决策实施控制;公司审计法务部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其经营状况。公司能充分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从而可以防范和控制好风险。上述担保符合恒逸石化整体利益。

2、上述子公司中,恒逸石化持有恒逸有限100%股权。

3、上述子公司中,恒逸有限持有恒逸聚合物60%、兴惠集团持有恒逸聚合物40%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兴惠集团对恒逸聚合物提供20,750万元担保。恒逸聚合物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债的风险。

4、上述子公司中,恒逸有限直接及间接持有浙江逸盛70%的股权,持有宁波恒逸贸易70%的股权,香港逸盛为浙江逸盛的全资子公司。荣盛石化持有浙江逸盛30%的股权、持有宁波恒逸贸易30%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少数股东荣盛石化未对浙江逸盛、宁波恒逸贸易及香港逸盛提供担保。

5、上述子公司中,恒逸有限持有广西恒逸新材料100%的股权,直接及间接持有海宁新材料100%的股权,直接持有逸通新材料100%的股权,直接持有恒逸高新100%股权,持有福建逸锦90%的股权。杭州晨昊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持有福建逸锦10%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少数股东杭州晨昊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未对福建逸锦提供担保。福建逸锦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债的风险。

6、上述子公司中,恒逸有限持有宿迁逸达91.00%的股权,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宿迁逸达9.00%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少数股东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未对宿迁逸达提供担保。

7、上述子公司中,恒逸有限持有海宁热电90%的股权,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海宁热电10%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少数股东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不实质享有少数股东权益,故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未对海宁热电提供担保。

8、上述子公司中,恒逸石化持有嘉兴逸鹏100%的股权,持有双兔新材料100%的股权,持有太仓逸枫100%的股权。

9、上述子公司中,恒逸有限持有香港天逸100%的股权,香港天逸持有恒逸文莱70%的股权,达迈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恒逸文莱30%的股权,恒逸文莱持有恒逸新加坡100%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少数股东达迈控股有限公司未对恒逸文莱提供担保。恒逸文莱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债的风险。

10、各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未向恒逸石化提供反担保。

七、独立董事事前审议情况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确定202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是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并确保公司总体控制融资担保风险。各控股子公司均经营正常,收入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加强控股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通过实施统一控制,以规范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有效的防范经营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0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恒逸石化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逸集团 指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逸盛大化 指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海南逸盛 指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逸盛新材料 指 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香港逸天 指 香港逸天有限公司

恒逸己内酰胺 指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逸宸 指 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

恒逸锦纶 指 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绍兴恒鸣 指 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恒骐环保 指 海宁恒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青峙码头 指 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杭州逸暻 指 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 指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逸盛大化 指 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

香港新恒荣 指 香港新恒荣有限公司

PTA 指 精对苯二甲酸

PX 指 对二甲苯

PIA 指 间苯二甲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产业链一体化上下游布局,及与行业优秀企业合资投资建设的股权设计,从而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石油化工等大宗商品,具有公允的市场价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市场原则,充分考虑定价的公允性,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2024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分别与逸盛大化、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香港逸天、恒逸己内酰胺、杭州逸宸、绍兴恒鸣、恒逸锦纶、恒骐环保、杭州逸暻、青峙码头签订2024年度PTA产品购销协议、原油供销合同、辅助材料产品购销协议、锦纶切片购销协议、聚酯产品购销协议、PIA产品购销协议、PX产品购销协议、动力及能源品产品购销协议、苯产品购销协议、包装物产品购销协议、工程服务协议、货物运输服务协议、货物装卸服务协议等协议;拟接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同时,拟与香港新恒荣有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开展芳烃等产品的纸货业务。

因逸盛大化、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恒逸己内酰胺、香港逸天、恒逸锦纶、杭州逸宸、绍兴恒鸣、恒骐环保、杭州逸暻、青峙码头、浙商银行、香港新恒荣、香港逸盛大化均为公司关联方,且交易事项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关联董事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吴中先生对部分交易事项各自回避表决。

3.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权限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的授权期限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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