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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
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
提供1,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2024-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

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

提供1,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4.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2.70%,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0.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09.2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环保”)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24个月,由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泰达环保2024年度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6,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6,000万元,扬州泰达环保可用互保额度为30,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3. 注册地点:杨庙镇赵庄村

4. 法定代表人:崔青

5. 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扬州泰达环保涉及诉讼金额为1,887.39万元,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四)扬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环保与南京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2. 担保金额:1,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4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66.6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4.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2.70%。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监事辞职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监事王天昊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王天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截至披露日,王天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王天昊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法务部部长和公司律师职务,兼任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天津泰达都市开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和监事会对王天昊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职工监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天昊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低于法定要求。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通过,选举孟凡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2月1日

职工监事简历

孟凡美 女,38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历任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兼任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