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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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4-006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145,803.1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案件一审已判决,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或“公司”)因合同纠纷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被告共同偿还公司欠款144,406.97万元及自2019年5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截至2022年5月1日暂合计145,803.10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2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晋01民初5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140,372.57万元及利息;

2.被告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德风投资有限公司、大庆龙江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天怡投资有限公司、安达市老虎岗风电场有限公司分别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款项在《民事判决书》裁定的范围内承担各自的连带责任;

3.驳回原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案件所处阶段为一审判决,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本公司将积极做好诉讼相关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披露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2024-007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金额下限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6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9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2.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828,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