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石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
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4-007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石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
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5号)同意注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2,674,3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6,74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1号文同意,公司26,74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山石转债”,债券代码“118007”。
根据相关规定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山石转债”自2022年9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4.65元/股。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调整为24.52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满足前述条件,将可能触发“山石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山石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4-008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
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将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第一大股东神州云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云科”)计划自2024年2月1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神州云科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将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增持计划
2024年1月31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神州云科的通知,其计划自2024年2月1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神州云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神州云科持有公司股份21,5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本次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神州云科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
(4)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神州云科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1日起6个月内,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神州云科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改变。
(3)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继续加强公司运营管理、持续提升效率及竞争力
公司将以“控费增效、健康发展”作为经营目标,通过人才引入、架构优化、精细管理、优化考核等多种举措,聚焦重点行业客户、重点市场领域的业务开拓;同时加强外部合作,发挥山石网科强产品、强研发、强技术的科技实力,充分调动合作伙伴与山石网科协同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和互利性,打造“科技+生态”的发展模式,实现公司业绩规模和盈利能力的逐步提升。
三、继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通过举办股东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等多种形式,继续 加强与资本市场各类投资者的沟通,增进交流互信,积极有效地向市场传递公司 价值。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