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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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
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

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工作,自上市以来持续为股东创造利润回报,2019年度至2022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7.2亿元,累计现金分红超过2.2亿元,历年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均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0%。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作涛先生提议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企业发展战略

公司是一家全球化的集成电路设计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科技创新。自设立以来,公司持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自主创新为驱动,不断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知名度,扩大产品的应用领域,完善全球化的市场布局,以满足客户对高性能、高可靠性产品的需求,致力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集成电路产品及解决方案供应商。

二、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工作,并密切关注资本市场的动向,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建立联系。自上市以来,公司持续为股东创造利润回报,2019年度至2022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7.2亿元。在成长和发展的同时,公司切实履行对股东所承担的责任,2019年度至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红超过2.2亿元,历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均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0%,凸显了公司以稳健扎实的经营成果,持续回报投资者的理念。

三、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提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公司股价,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作涛先生于2024年1月31日提议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所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资金回购股份。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

(八)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以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5,817.30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30日的收盘价41.78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239.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5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30日的收盘价41.78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119.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6%。

(九)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陈作涛先生在提议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十)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陈作涛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内不存在对公司股份的增减持计划。

(十一)提议人的相关承诺

提议人陈作涛先生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的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等方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