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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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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0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1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4个月。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与招银金租签署《保证合同》。同时,公司拟以持有的固安云谷2.56%的股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并与招银金租签署《股权质押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融资租赁及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融资租赁相关金额(含本次融资租赁,不含已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融资租赁事项)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另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解散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廊坊显示基金”或“产业基金”)为进一步优化基金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更好地维护基金合伙人的权益,结合其实际运行情况,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解散廊坊显示基金并进行清算。产业基金将按各方协商约定进行解散、清算及注销,并将其所持全部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北显示基金”)份额作为合伙企业财产,根据相关合伙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按原始状态分配给相关合伙人。清算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廊坊显示基金份额,公司由通过廊坊显示基金间接持有河北显示基金16亿元份额变为直接持有。本次交易仅涉及河北显示基金股东架构调整,不涉及上市公司出资。

知合资本为廊坊显示基金和河北显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知合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文学先生,王文学先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知合资本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解散清算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0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1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解散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解散清算事项符合合伙协议等相关约定及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解散清算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0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解散清算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7年5月,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廊坊显示基金”或“产业基金”)成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合资本”),产业基金规模为22.01亿元,其主要通过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北显示基金”)投资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运营的第6代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

2、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9日和2019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基金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受让平安信托持有廊坊显示基金的16亿元有限合伙份额,并与平安信托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廊坊显示基金16亿元基金份额。

3、为进一步优化基金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更好地维护基金合伙人的权益,结合产业基金实际运行情况,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解散廊坊显示基金并进行清算。产业基金将按各方协商约定进行解散、清算及注销,并将其所持全部河北显示基金份额作为合伙企业财产,根据相关合伙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按原始状态分配给相关合伙人。清算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廊坊显示基金份额,公司由通过廊坊显示基金间接持有河北显示基金16亿元份额变为直接持有。本次交易仅涉及河北显示基金股东架构调整,不涉及上市公司出资。

4、知合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文学先生,王文学先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知合资本为河北显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知合资本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事项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6、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廊坊显示基金基本情况

1、名称: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2、统一信用代码:91131022MA08H3DD4K

3、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园区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执行事务合伙人: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成立日期:2017年5月4日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廊坊显示基金股权结构如下:

9、廊坊显示基金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0、廊坊显示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131022319980522L

3、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杨阳

6、注册资金:50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9日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不含证劵、金融、期货、贵金属等需审批的项目)咨询、自有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知合资本为知合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知合资本实际控制人为王文学。

10、备案情况: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32554。

11、知合资本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文学先生为廊坊显示基金和河北显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知合资本的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的情形,所以知合资本为公司关联方。

13、除上述关联关系外,知合资本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知合资本通过西藏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350,097股,持股比例为19.24%,未来12个月内暂时无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14、知合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代码:91131022MA08KLF81T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3日

基金规模:人民币101亿元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存续期限:总存续期限最长不超过 7 年。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河北显示基金股权结构如下:

注: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和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河北显示基金10亿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河北显示基金20亿份额,公司持有河北显示基金20亿份额。上述出资情况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工商变更后数据为准(下同)。

3、本次廊坊显示基金解散后,河北显示基金股权结构如下:

4、河北显示基金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5、河北显示基金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

6、截至目前,河北显示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廊坊显示基金拟进行解散清算,产业基金解散后,公司由间接持有河北显示基金份额变为直接持有,仅为河北显示基金股东架构的调整,不涉及上市公司出资等交易行为。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在本次产业基金解散清算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更好地维护基金合伙人的权益,产业基金将按各方协商约定进行解散、清算及注销,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王文学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不含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总金额为260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解散清算事项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更好地维护基金合伙人的权益,符合合伙人协议约定内容及产业基金实际运行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常活动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全票通过并同意将《关于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解散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审计报告;

4、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5、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0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4个月。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与招银金租签署《保证合同》。同时,公司拟以持有的固安云谷2.56%的股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并与招银金租签署《股权质押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融资租赁及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融资租赁相关金额(含本次融资租赁,不含已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融资租赁事项)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详见附件),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另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固安云谷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78.08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83.08亿元(其中占用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47.43亿元),本次担保后固安云谷2023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22.57亿元。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2707244B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2幢21层、22层、23层一单元、24层

5.法定代表人:钟德胜

6.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8年3月28日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类、期权类、掉期类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招银金租100%的股份。

10. 截至2023年9月30日,招银金租总资产31,733,776.00万元,净资产3,237,404.30万元,营业收入1,484,079.10万元,净利润277,985.90万元。

11. 招银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王敬龙

6.注册资本:2,053,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公司直接持有固安云谷53.73%的股份,通过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和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固安云谷23.14%的股份,因此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76.87%的股份,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云谷固安46.27%的股份。经查询,固安云谷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一、租赁物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为固安云谷拥有的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6.79亿元的生产设备。

二、租赁事项

1、融资总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2、租赁期限:每批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24个月。

3、起租日:该批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日。

4、留购名义货价:人民币壹元整。

三、担保。

1、由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

2、由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并签署《股权质押协议》。

四、资金用途

乙方融资用途:补充营运资金、调整负债结构、项目建设等。

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甲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甲方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对甲方所负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一条 主债权

1.1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甲方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本合同是主合同不可分制的组成部分。

1.2 主债权的范围以及承租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若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第二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主合同中承租人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保证范围

乙方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主合同项下甲方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即甲方有权要求承租人履行的全部金钱给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总额、违约金、手续费、租赁保证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使用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以及

(2)甲方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费用。

第四条 保证期间

4.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止。

4.2 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两年时止。

第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六、 《股权质押协议》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承租人”)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主合同”)由甲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购买承租人生产设备(“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甲方支付租金;

2、乙方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股东,持有目标公司53.73%的股权。

3、乙方拟以其所持有的本协议项下之目标股权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股权质押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的质物(以下称“目标股权”)为:出质人所持有的目标公司2.56%的股权(即人民币525,713,263.89元的出资额),及乙方就前述股权,根据目标公司的组织文件、乙方的出资证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项下收取红利及其他收益的权利和权益,以及根据目标公司的组织文件、乙方的出资证明书、其他相关文件或适用法律附加于前述股权、权利和权益之上的其他权利和权益质押给甲方,作为担保债务(如下定义)的担保。

第二条 乙方的担保责任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对甲方负有的全部债务(“担保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甲方支付的由总计伍亿元融资总额产生的租金总额(根据主合同约定计算并调整)、违约金、手续费、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甲方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费用。

第三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主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租金的最后一期支付期限,期限24个月。

第四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固安云谷与招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及控股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交易对手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良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风险可控。本次实施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本期、未来财务状况以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固安云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权益的比例为76.87%。虽然固安云谷并非公司全资控股,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优良,虽然固安云谷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九、融资租赁业务累计发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累计十二个月融资租赁业务涉及资产的金额(含本次融资租赁租赁,不含已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融资租赁事项)为164,334.53万元,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88,538.77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8.3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22,583.38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71%,对子公司担保为1,365,955.39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融资租赁合同》;

6.《保证合同》;

7.《股权质押协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附件: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1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至2024年2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和提案编码:

提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相关回避表决议案进行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2月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17:00止。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24年2月21日17:00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邮政编码:100085

(三)联系电话:010-58850501

(四)指定传真:010-58850508

(五)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六)联 系 人:陈志坚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