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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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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4-006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0人,实到10人。

(四)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文虎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周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委任周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步丹璐女士、张清华先生及周华先生,步丹璐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周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委任周华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为余海宗先生及周华先生,余海宗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4-005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2月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文虎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包括现场及网络方式,统称“与会股东”)合共持有1,799,582,731股股份,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47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姚建成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四川成渝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四川成渝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与蜀道投资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周华先生董事酬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2-5为普通决议议案,其中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由于议案4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故该议案已获正式通过。议案2、3、5的同意票数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故议案2、3、5均已获正式通过。 本次议案6为累积投票议案,所选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金政律师、李佳妮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4-007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第八届独立董事暨委任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公司独立董事晏启祥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晏启祥先生的辞任函将于本公司股东大会补充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周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建议董事酬金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周华先生董事酬金的议案》《关于选举周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周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固定薪金每年人民币8万元整(含税),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周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委任周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委任周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