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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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2024-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韩玉先生《关于提议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韩玉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韩玉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1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资金的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韩玉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之亲属高淑丽女士计划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亲属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截至2024年1月31日,高淑丽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2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增持金额为12,353,405.91元(不含手续费)。增持计划尚未结束,增持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亲属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韩玉先生的亲属高淑丽女士继续按照已公告的增持计划进行增持,韩玉先生本人在回购期间若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韩玉先生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6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6元,共计募集资金801,6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5,6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444,407.98元,加上坐扣承销费26,000,000.00元中包含的进项税1,471,698.11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8,627,290.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60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2018年1月2日、2019年8月30日分别与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经签署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智慧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18年12月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955088020700010017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0年5月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3,333.52万元(包含募投项目节余11,942.69万元及截至2023年12月22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1,390.8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账号:73160122000026358)、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9550880215779200108)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与该账户对应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