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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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10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交运三峡游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游轮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江海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江海路支行”)申请的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期限为9年的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三峡游轮公司及公司分别与建设银行江海路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三峡游轮公司向建设银行江海路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3,000万元、期限为9年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甲方):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江海路支行

(一)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保证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2月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总额为16,194.6万元(含本次担保),均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6%;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担保责任余额为1,884.26 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2%。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