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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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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部分
股份将被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2024-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部分

股份将被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431,625,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5%,存在99.55%已被质押,100%已被冻结的情形),李俊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将被拍卖的23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公司股份为公司原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委托给晶腾达行使的部分表决权股份。

●若本次拍卖的股份最终全部被司法处置,晶腾达持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将减少至198,625,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但由于该拍卖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拍卖的全部或大部分股份被同一方或其一致行动人取得,则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勤上集团作为委托方之一与晶腾达在2023年4月24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中约定:委托方承诺委托股票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8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的《拍卖通知书》([2023]京02执373号),关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旭亮、温琦、勤上集团民事一案,北京二中院将对勤上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33,000,000股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可能导致勤上集团被动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二)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原因

因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二中院申请执行李旭亮、温琦、勤上集团民事一案,北京二中院将对勤上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合计233,000,000股进行公开司法拍卖。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勤上集团持有的254,965,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3%)已全部委托给晶腾达行使表决权,前述股份存在99.24%被质押,100%被司法冻结的情形。除本次勤上集团所持233,000,000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前述股份累计被冻结、拍卖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2、由于该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拍卖通知书》([2023]京02执373号)。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