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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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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02月02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邀请列席的其他人员。

(六)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6,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9,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6,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9,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五)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七)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九)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5.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7.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8.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9.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0.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福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上述制度中:《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于2024年02月27日15:00,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在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楼1617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后,认真审阅了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相关议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经审慎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系基于审慎判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相关调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2.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现状、发展战略并结合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充分说明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3.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分析讨论,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了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4.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5.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分析。经论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平、合理,其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6.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有利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公司对现有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本次相关制度修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其中《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9.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于2023年03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无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以上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附件;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03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02月02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6,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9,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6,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9,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系基于审慎判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相关调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修订后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现状、发展战略并结合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充分说明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分析讨论,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了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五)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分析。经论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平、合理,其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经审核,公司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七)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经审核,公司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有利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章程修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九)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相关制度修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议案中《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5.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7.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8.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9.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0.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福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2月03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2月27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星期二)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02月22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02月22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1、2、3、4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4年02月03日刊登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02月26日(星期一)(8:3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16层1618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

2.联系人:李飞飞

3.电 话:0371-69158399

4.邮 箱:cfhj000885@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0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性质和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5”,投票简称为“城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02月27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星期二)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发环境”)于2024年02月0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审议结果,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偿还银行贷款规模由47,300.00万元调减为46,2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由196,000.00万元调减为189,000.00万元。现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主要修订情况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五、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03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9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

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发环境”)于2024年02月0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03月2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二、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03月2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三、会议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02月0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于2024年02月0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