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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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2024-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023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1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7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64元/股,成交金额54,959,29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6.0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韩丽梅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女士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注: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道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20%的股权,于晓宁先生持有道恩集团有限公司80%的股权,韩丽梅女士持有道恩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于晓宁先生与韩丽梅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48,028,660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15,15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5.71%,占公司总股本33.83%,对应融资余额80,636.6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1,92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06%,占公司总股本4.29%,对应融资余额35,000万元;还款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道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女士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控制权的变更,所质押的股份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