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4-01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200,000万元至900,000万元,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51,000万元至-351,000万元。报告期内亏损主要系主营业务影响及资产减值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坚持多措并举,依法合规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实现公司提质增效。

4.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20号),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关注函中针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资产减值对业绩影响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将按要求于2024年2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予以披露。

5. 除上诉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