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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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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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5)激励对象身故,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①激励对象若因工伤身故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照激励对象身故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继承人在继承前需向公司支付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并应在其后每次办理归属时先行支付当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②激励对象非因工伤身故的,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继承人以激励对象遗产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6)本激励计划未规定的其它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始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良华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良华,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良华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金陵科学学院商学院讲师;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导师;2022年7月至今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华为会计专业人士且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以上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征集人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人员等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7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7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艾隆科技四楼一号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4年2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2-66607092

电子邮件:8103@iron-tech.cn

邮政编码:215123

联系人:朱锴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良华

2024年2月6日

附件: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2月2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艾隆科技四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7日

至2024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议案2、议案3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到达时间为准。

(四)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4年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 注意事项:

1、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15002

联系电话:0512-66607092

传真:0512-66607092

电子邮箱:8103@iron-tech.cn

联系人:朱锴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激励计划的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考核管理办法的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修订《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银花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关联董事张银花女士、徐立先生、朱锴先生、邱瑞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张银花女士、徐立先生、朱锴先生、邱瑞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⑦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

⑧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关联董事张银花女士、徐立先生、朱锴先生、邱瑞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其中,《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部分事项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