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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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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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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朱敏女士,199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8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系统研发部组长、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朱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朱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3、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4、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海宏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用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等。本次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用于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等。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张化宏先生、曾红英女士、曾晖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 内收购、新设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担保,用于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等。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应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以担保余额计算。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担保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对担保额 度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能调剂给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调剂、决定担保事项并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公司可根据担保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反担保,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是否提供反担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财务数据为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部分子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之后设立/收购,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实际经营暂无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担保,用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等,目前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需要,由公司为其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等提供财务支持,保障子公司业务的顺利承接与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能够及时监督与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系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子公司业务承接与开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尚未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包含通讯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含通讯方式):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泾路470号沪松工业A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1、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1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3如涉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4-6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4、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如未按照以上任一方式进行有效登记的,公司有权不安排参加现场会议。

(二)会议登记相关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方式:拟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股东请于2024年2月21日9:30-16:00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股东参会登记。

3、会议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泾路470号沪松工业A区上海宏

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秀雯

联系电话:021-3782 9918

传真:021-5186 2016

邮 箱:smart@smartsh.com

邮政编码:201615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或以通讯方式登入网络会议室办理参会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66”,投票简称为“宏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4,有5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平均分配给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5,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6,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可以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 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议案、决议等进行表决,有权代表我单位/个人签署公司会议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

委托人对有关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止。

备注:

1、议案4-6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议案1-3,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2月21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021-5186 2016)、信函的方式送达公司或以扫描二维码完成股东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